“这个人究竟是什么人?!”崔凌蹲下身子揉了揉脚,感觉整个人都难受极了。
这个人他不可能放过!
刚才这看起来落魄的男子虽然演技十足,但他手里的功底却是逃不掉的。现在能有这种“手艺”的人已经不多了。而崔凌却刚好就认识其中一个。
…
北城里其实还隐居着一位昔日的盗王,当时也是赫赫有名的传奇人物。
那时候讲究的是“劫富济贫,侠义为生。”
这部呢概括当时这个老人的所有,但是这位老爷子在崔凌心中,却是完全担得起这八个字。
只是这老爷子的名号太出名了,本身行走江湖时,也并不显露真身,现在老一辈的人都走了…所以人们往往只听过“飞天螳螂”,却并未有幸得见其本人。
虽然这会早已经洗手不干了,但这并不影响到这老人家在这圈子内的影响力。
崔凌也是爷爷这一辈的人跟着老人家关系莫逆,具体就先不说了,两人虽然年龄相差挺多,却也有了忘年交一般的交情。
但是崔凌不能空着手去,这是“门面”。
他买了老爷子最爱吃的酱鸭子,却又让人装在几层保鲜膜当中,往往不是他将东西送去,而是老爷子“一不留神”将东西“请”出来,这是礼数。
老爷子性格孤僻,始终一个人住着。
有五六个儿女,最起码有一半的因为这上一辈的关系,都是发展不错,却不敢回来见老爷子。
按照崔凌的看法来说,是丢份!
总听老人讲起,就凭借他这关系,随便十个人沾点光也就成了气候,不过往后呢?等他过了世,人走茶凉,这帮小兔崽子迟早是坐吃山空!
老人现在最看得起的,是他的两个大孙子,一个是榜上有眼,目前博士都快读出来了;另外一人却是善心仁义,一颗赤诚之心。
也许是爱屋及鸟,顺便捎带上了年纪相若的崔凌。
转过一个互通之后,就能看到一个远超院落、干枯枝长的老树。
崔凌将自行车打在了;庀的电线杆上,弄好之后,
推开了那扇木门。
“崔家那混小子又来了!崔家那混小子又来了!崔家那混小子又来了!”一进门,依着熟悉的声音响起,只见一个颜色艳丽的鹦鹉站在诺大的笼子里,被挂在庭院的老树枝上,高傲的藐视着下方这个不请自来的年轻人哇哇乱叫道。
“小哇,别犯浑!”就在这时,屋里传来了一个浑厚的声音,听上去中气十足。
“啊!啊!恭喜发财!红包拿来!”鹦鹉大哥在笼子里转了一圈,伸出粉色的爪子指着崔凌说道。
这个老家伙…真不正经!
崔凌抹了把汗,恭恭敬敬的拱手向屋里说道,“老爷子,小子崔凌来看看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