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一章唯一能做的就是牺牲

一个是在对执法者高度信任的情况下,仅保证大多数人的合法权益不受到危害。

而另一个,则是在追求着法律所赋予每个人的权利,都会得到执法者在行使权力时得到尊重,那么这必然就会无形的约束执法者。

我不是什么专家学者,也说不清楚,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哪一个更能完美的诠释公平的概念。

或者正像陈光荣所说的那样,这个世界没有绝对的公平

,但是这个世界绝不会失去正义。

推崇程序正义的专家学者们,在为执法者划下不可逾越的底线的时候,却忘记了一个残酷的现实。

那就是,所有的违法者在法律的面前,他们都没有所谓做人的底线。

因为一个人在开始实施犯罪之前,就已经无视了法律的尊严,更没有把别人的合法权利放在眼里,而面对警方的调查和审讯,自然也就不会像我们想象中的那样,对自己的犯罪行动感到忏悔,对受害人和他们的亲属感到愧疚。

这一切就像一位彬彬有礼的君子,劝一个杀人如麻的恶魔,让他如实的对自己的罪行进行忏悔,然后接受他所应得的惩罚,这一切看起来是那么的可笑。

那么当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之间,出现不可调和的矛盾的时候,作为维护法律尊严的警察,他们又该如何选择呢?

是为了明哲保身,无视受害人的哭诉,而选择遵照程序对凶手放任自流?

还是不顾一切的用自己的方式,让凶手对自己犯下的罪行认罪伏法,还受害者一个公道呢?

眼前的陈光荣,在这场关乎自己一生的选择中,用他的实际行动为我做出了解答。

二十年前,为了获取大头的罪证,他因为刑讯逼供被检察机关所调查,更因为这件事而被驱逐出了警队,所以二十年来,他其实一直是一个没有警察身份的警察。

这就是陈光荣做出的选择!

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告诉我们,当我们无法化解这种矛盾的时候,我们唯一能做的只有牺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