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七章太爷往事

让爷戴在脖子上,说爷只要一直带着这玩意儿,就能发大财。

我将来的有钱程度,会让我自己都觉得诧异。

感情洋人里边也有神棍?

这种画饼充饥的话,傻子才信。

但洋教父一没让我信教,二没让我交会费,还免费送一个项链。

带着也不吃亏。

抱着一点侥幸的想法,爷就一直带着这个十字架。

刚开始的时候,带着这玩意儿,还没什么感觉。

但是带久了以后,总感觉晚上睡觉的时候,有人在睡梦中偷偷摸摸盯着爷看。

这种感觉,说不清道不明,很是奇怪。

爷本来准备将这东西丢了。

可没想到的是,第二天一大早,爷从贫民窟出发,在上班的路上,忽然遇到了一个死人。

一个穿着华贵的贵妇,躺在血泊中,太阳穴中了一枪。

血水混合着脑浆,咕嘟咕嘟流淌。

死的不能再死。

爷不是第一次看见死人,但死的这么凄惨的人,还真是第一次见。

所以爷脑袋一懵,就想赶紧从女人身边跑过去。

万一跑得慢一点,杀死贵妇的凶手折返回来给我脑瓜子也来上一枪,那爷可真是哭都没地方哭去。

可是让爷没想到的是,就在我和贵妇擦肩而过的时候。

我忽然感觉脖子上的十字架,像火烧一样,烫的我一个哆嗦。

我停下脚步,低头看十字架的同时,不经意间看到女人尸体的脖颈部位,散发着金灿灿的光亮。

金子的光泽……

我瞪眼一看,女人脖子桑,带着一条很粗的金项链。

我忽然想到传教士的话,难不成,这就是我发大财的渠道?

钱壮怂人胆。

看到金项链以后,女人的尸体似乎也没那么可怕了。

我喘着粗气,一把将项链从女人的脖子上摘了下来。

随后,一溜小跑,离开了案发现场。

贫民窟里,住着的都是穷人,洋国高层才不舍得在这种地方浪费公共资源。

我可以确定,附近没有摄像头或者监控。

我摘下项链的时候,也特别注意,用衣服裹着手,不让自己有一道指纹,留在案发现场。

果然,没有任何人来找我的麻烦。

项链,神不知鬼不觉,成了爷的囊中之物。

爷把金项链当了以后,换了钱在唐人街,自己租了个店铺做小生意。

让我没想到的是,自那天以后,我总会在十字架的引导下,出入一些命案现场。

街头,珠宝店,当铺,甚至是别人的家中。

每一次,我都能从被害人身上,摸到各种价值不菲的珠宝财物。

就这样,爷的钱,越来越多,也越来越离谱。

没过多长时间,就把大半个唐人街给买了下来。

人们都知道爷有钱,知道爷会生钱,却没一个人知道,爷的钱是这么来的。

有了钱以后,爷有大把的时间去花天酒地,店铺之类的营生,全权交给伙计们负责。

但那天,我正巧到一家华餐厅视察,顺便给伙计们发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