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莺问:“林律师,有没有办法把这房子要回来?”
林自遥问:“这个房子,是登记在您丈夫名下还是.......”林自遥一时想不出该怎么称呼林云飞和沈仙云之间的“小三”。
沈仙云明白林自遥的意思,她坦然地说:“是登记在那个女人名下。”
林自遥想了想,问沈仙云:“沈女士,请问您和林云飞先生有没有任何关于夫妻财产的约定?”
沈仙云有些不解地望着林自遥。
林自遥解释道:“比如说约定夫妻财产独立,就是他的钱是他的钱,您的钱是您的钱。”
沈仙云摇了摇头,说:“没有,这怎么可能呢,如果夫妻两个人在两个灶上吃饭,还做什么夫妻呢,这不成了合伙做生意吗。”
林自遥莞尔,觉得沈仙云的比喻还挺贴切的,她说:“那这样就好办了。《婚姻法》规定,夫妻实行财产共同制,除非有书面约定,否则夫妻任何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均归夫妻共同所有。另外,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所有权。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决定权,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重要处理决定的,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沈仙云和黄莺听得云里雾里,不明所以。
林自遥不再掉书袋,她解释道:“简单来说,这1000万,就是您和林先生的夫妻共同财产,而且这1000万明显是超过正常的家庭生活开支的,理论上林先生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同时,他的赠予行为违反了公序良俗,属于无效法律行为,司法实践中也有这种案件,法院一般都会支持配偶的诉请。”
沈仙云听林自遥这么说,心安了不少,长舒了一口气。
黄莺听完,也轻轻拍了拍手掌,附和道:“那就好,那就好,咱们辛辛苦苦,可不能便宜了那小狐狸精。”
沈仙云微微正色,说:“那是自然。”
黄莺有事先走一步,独留沈仙云和林自遥继续商谈。
林自遥本意要送黄莺,但黄莺婉拒了,黄莺对林自遥说:“你们聊正事要紧,我先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