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3章 转移焦点

血液对于它们来说,等同于人类的粮食,一旦断粮的话,肯定就离死不远。

凌辰经过仔细的观察后,发觉在那个村落里面,并没有圈养任何动物。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混血种认为养殖动物会有份,或是懒得去花这个心思。

顺带一提,凌辰认为后者的可能居多,不过,这并不是重点就是了。

最重要的是,这无疑代表着,它们一直保持着奇怪的习惯。直观一点来说,就是当感觉到饿了,才会出门捕食。

鉴于附近的区域当中,只有六足马一种生物,适合混血种的进食标准。

那么,凌辰的计划其实不难猜。

在混血种的眼里,六足马是重要的粮食来源。

试想想看,若是你跑到一个陌生人家中,然后将冰箱里的食材全部都踩一脚,再丢进垃圾桶。

那会引起什么后果?

在正常的情况下,人家可能会怕麻烦,多半只会骂你几句,赶出家门就算了。

但是,若放在闹饥荒的时候,显然结果就会截然不同。

没有食物的话,等于是要活生生饿死,人家会不会拿刀子和你拼命?

总的来说,凌辰的打算便是透过攻击六足马,惹急并且令那群混血种火烧屁股似的冲出村落。

到时候,凌辰二人能够利用游击战术,在这一个广阔的丛林里面,将混血种们逐个击破。

当然,混血种毕竟居住在附近,肯定比二人更熟悉地理环境。

不过同样要考虑到,一旦进入丛林,密集的植物会造成阻碍,这点对于双方来说都是一样的。

至少,这能稍为削减混血种的优势。

另外一方面,若是混血种被逼出村落,便等于正式丧失了主动权。

不论凌辰他们是要打、还是要跑,都会变得灵活许多。

再加上,老狼的武器是狙击枪,擅长远距离进攻。

如此一来,如果混血种选择分头追踪的话,毫无疑问的是,单凭老狼一人,就足够将它们逐个狙杀。

考虑到以上的种种因素,相较于冲进村落、被众多混血种群殴而言;

先引诱它们进入丛林,却是更为值得提倡的办法。

这个时候,老狼看着已经远去、快要看不到影子的六足马,淡淡地道:

“其实,我还有一点不明白。”

凌辰抬了抬手:

“请说。”

老狼指着前方道:

“你说要破坏混血种的粮食,但问题是,六足马实在跑得太快了。”

“六条腿的生理结构,保证了良好的机动力,即使受到一点小伤,都能够立即远离。”

凌辰从容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