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把酒一饮而尽,之后发出了一个悠长的酒嗝,随手又把杯子倒满了,之后就开始陷入了沉默。
他这是回想起故乡了,我曾经从串店老板口中听过一次,他只要喝下几杯酒,话慢慢的反而越变越少,那时候就是他回忆故乡的时候。
他的故乡是什么样的,我找遍了地图和网络都没有找到那座一大半时间都在雾里的城市,唯一与他所说的相似的,也就只有雾都——伦敦。
可面前这个胡子拉碴的男人,操着一口正经的普通话,估计这辈子都没有去过伦敦吧。
“我为什么要出来呢?”
他就那么低着头,愣头愣脑地说了这么一句,全让感觉不到任何的情绪在里面,但紧接着两滴泪珠径直掉落在碟子里。
“我为什么要离开哪里呢?”
他依然在哭着,嘴里自始至终都在反复念叨着一句话。
我很吃惊,万没想到他对于早就已经离开的故乡竟然这么执着,心里还有着这么执着的怀恋。
那天晚上他喝了一瓶又一瓶,最后不得已我只有把他奋力的塞进了出租车的后座,那时候的他早已经醉得不省人事了,我再没有办法问出什么东西了。
唯一值得高兴的,他没有吐在车上,帮我省去了一些麻烦。
他的家就在冰城城区的中间,过道就是整个冰城最大的商场,这里属于市中心,所谓的cbd商圈,这里的房子不可能便宜,价格虽不清楚,但绝非我这样穷作家能住的起的。
他的家就住在这里,可并不是那些高层建筑,而是在小区中间被围着的一个小仓买,可能是以前拆迁时的钉子户,里面没水没电没有煤气,但这些都被他一一解决了
再看了看搭在我肩膀上破旧棉袄上的补丁,确实跟他生活的地方很合拍。
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就是在那家串店,我是那里的常客了,从上高中的时候我就跟几个狐朋狗友在那里度过晚上的时光,虽然转眼已经十多年了,可我们还是如此念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