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越来越频繁的回头看向身后,那一双双越变越大的嗜血眼睛;但无奈双腿好像灌铅一样,每挪动一步,都要使出全身力气。
刚才闪电中的惊鸿一瞥,更是眼睁睁的看着自己前面三个没义气的家伙,混进了村民人群之中。
虽然面对如此多恐怖爬虫的追赶,他们也未必安全。但按照老话说,你不需要比吃人的野兽跑得快,只要比同行的其他人快,就有保命的希望。
心中无比羡慕地想:如果当初他们晚上跑步的时候,我也去该有多好。真是书到用时方恨少,腿到跑时方知软!悔不当初啊!自己这谁也跑不过的最后一名,似乎死亡已经不可避免。
突然脑海中灵机一动,长发男俯下身子,双臂着地,双手用力在地上一撑,两条腿一蹬;别说,还真找到一点自己猿人祖先们在大草原上四肢奔跑的感觉。
前手撑、后脚蹬,长发男继爆发小宇宙之后,依靠祖先的遗传,又一次提起了自己的速度;在原始四足奔跑中,找到了抓住那一线希望的办法。
眼看距离山下只剩最后两百米,突然正前方不远处发出一声婴儿的啼哭,亲眼见过拥有这种极具迷惑性声音、残暴、凶残异常的怪兽的长发男,不由吓得浑身发抖,手臂一软直接趴在了泥水中。心中悲鸣一声:完了,今天自己这百八十斤,看来是要彻底交代了,就是不知道会葬身在哪个爬虫的肚子里。
回想起过往,学校时,常为自己出类拔萃的成绩傲视全班同学,而沾沾自喜;仿佛自己是可以高高在上,俯视全班、全校笨蛋的存在。
工作时,为自己出色的工作能力,多变灵活的社交手腕,而致命不凡,好像自己是一种超脱尘俗的存在,可以把让其他人玩弄于股掌之上。
现在想来,这一切前尘往事,不过是自我感觉良好的黄粱一梦而已;自己从来没有什么与众不同,不过就是一个与其他人一样,两个肩膀夹个脑袋、两个胳膊、两条腿儿的普通人。脆弱得一块从天而降的石头,都可能会要了自己的小命儿。
也从来没感觉到原来除了金钱、权利、之外,这条自己似乎从来没有在乎过的生命,才是自己人生中最宝贵的东西,是它给了自己一切的感觉、一切的经历,自己的精神也依赖它而存在,而现在它就要和自己告别了。心中暗自发狠道:如果老天再给自己重来一次的机会,我一定明天就去跑步!
长发男的誓言,似乎感动了老天,头灯照射之下,才发现几步远的前方,根本没有什么恐怖的爬虫;只有泥水中一床用绳捆起来的小被,而婴儿断断续续的哭声就从其中传来。
一面感谢诸天神佛各路大仙,一面重新撑起双臂,快速向前爬行。
经过躺在泥水中的襁褓时,侧头看了一眼,就看到一个小脸上也的溅了些泥水婴儿,也正巧转头,瞪着一双天真的大眼睛看着自己,口中“呜”、“呜”的含糊不清的喊着:妈妈。两只露在外面的小胳膊,高兴的不停舞动。
摇摇头,自顾不暇的长发男,长长叹了口气,继续向前爬行,正准备绕过前方开始出现的横七竖八停放在一辆辆牛车、马车、驴车,此时婴儿的无助哭声再次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