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变成了一个人。
老天救了轩严,又像在和他作对。好不容易找到瑞,相处还没几个小时呢,便分开了。嘛,没什么大不了的。轩严不是初出茅庐的小菜鸟,他自有办法找到瑞的踪迹。
正值酷暑,大地如火烤一般,黄沙漫漫,寸草不生。山石绵延百里,不见生机,找不到一处阴凉地。要是在以前的这个时候,轩严应该正在办公室吹着空调,欣赏窗外新兵训练的情况。
以前在褐铁山的时候,轩严曾派兵调查周围的环境。这座山离紫雾区不算太远,因为地势险要,盖洛斯几乎不会到这里来。因此,一些变种人部落也驻扎在褐铁山附近。抱着远亲不如近邻的心态,轩严领导的部队和变种人部落的关系还不错。交流的多了,他对变种人的社会形态也有了解。比起妖魔化的宣传,轩严更相信自己看到的。
变种人部落有很多,规模也不一样。大家基本上能和谐共处,偶尔有些小矛盾也是难免的。根据地图,轩严发现离自己最近的部落也有十多公里。
就算给辆自行车也行啊……
……
崎岖的山路上,两个小男孩背着箩筐一前一后向上走着。后面的男孩比较不安:“小毛,族长吩咐我们不能乱跑,最近周围情况不对。”
“那我问你,族长生病难道就正常了?”
“当然不!可是,太阳这么热,大鸟说不定会在家,我们还怎么偷鸟蛋呢?”
“你害怕?那你下去吧。”前面的男孩不再搭理他,闷着头往前走。
“谁害怕谁是小狗!”
孩子们口中的“大鸟”是一种由麻雀变异的盖洛斯品种,体型巨大,翼展五米。基因变异,口味儿也变了,从喜欢植物和虫子,到喜欢食腐。虽然不会主动攻击人类,但其攻击力不容小觑。
大鸟藏身于山崖岩洞之中,昼伏夜出。如果想偷取鸟蛋,应该选择晚上。可山高路险,晚上行动的风险比白天要大。孩子们不得已才出此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