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现在一动不能动,也不会说话。但是它很庆幸,很庆幸自己不是最后一个活着的盖洛斯。
因为那样,一定很孤独。
而这个“同类”,他一定,不是人类……
老大胆战心惊的躲在岩石后面,连露头都不敢。如果这个人是携带各种重武器的人,很轻松的打赢了盖洛斯,那他还敢出面去感谢一下救命之恩。可问题是,现在这个人,到底是人类吗?
人类仅凭绝对不可能战胜大型盖洛斯。难道,是某种没见过的类人形盖洛斯?
忽然,老大听到脚步声,而且距离自己越来越近。
完了,刚才为了逃命,他连枪都丢掉了。而现在,他因为恐惧,腿脚根本不听使唤。
“喂。”
“好汉饶命!好汉饶命啊!我上有八十岁双目失明的老母,下有三岁吃奶的孩子呜呜呜……”
老大正复习以前的那一套呢,突然反应过来:“诶?好汉,你是人啊?”
发烫的枪口顶在老大的脑门上。
“好汉饶命!英雄!您是人,不,您是神,我不是人,我不是人!”老大熟练的举起双手,疯狂的拍马屁。
“这里是什么地方。”
“这里是紫雾区……或者是以前的紫雾区,位于西大陆中北部地区,最近的城市离这里有三十多公里……”
“你们是干什么的。”
“英雄,现在紫雾已经没了,盖洛斯也死的差不多了,我们就是出来发笔小财的,幸亏今天有英雄您在这儿,不然我就死定了,英雄的大恩大德小的我没齿难忘……”
西大陆,紫雾区,消失?
“英雄,您……打哪来?是不是也来捡洋落的?”老大适当地提问。
“我也不知道。”男人实话实说。
“好吧英雄,那您怎么称呼?”
“我应该叫……轩严,应该是这个名字。”
什么叫“应该”啊,这瞎话编的也太不走心了。
秉着“不该问不要问,知道多死得快”的金科玉律,老大没有深究。两人一起走了一段路,老大发现这个人并没有和自己分开的意思。
“英雄,您准备去哪儿?”
“跟你一起,你不是要去城市吗。”
老大一听这话,那是捶胸顿足。虽说这个人救了他,但也是能随时杀了他的人。他还以为这位好汉见义勇为之后会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没想到居然打定主意和他一起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