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东边来,驼铃和骆驼,那必然是商队,既然是商队,肯定有充足的物资,我们先杀光他们,再缴获他们的物资,伪装成商都通关,怎么样?”
黑夜中,罗阻看不清对方的表情:“你真是心狠手辣。”
“哈,告诉你,凡是在这块地界上混的人,可没一个是好东西。”
“你很熟悉这里?”罗阻问。
“应该吧,我就是这样想的。”
“你是不是已经回忆起了什么?”罗阻又问。
轩严说:“这地方的确让我熟悉,黄沙,破败的房子,还有这该死的驼铃。”
下去把大家叫醒,轩严说出了自己的计划。然后果不其然的,遭到了糖心的强烈反对。
“如果仅凭你的一面之词就对无辜之人痛下杀手,那和协防军有什么区别!”
轩严无情地嘲讽:“我说大小姐啊,你还真把自己当成大小姐了?你别忘了,我只是暂时和冰家联手,实际上并不算是寒霜部队的人,我的目的只是为了杀金蝰蛇罢了,现在我们逃离商都,通缉令一定贴满了大街小巷,这个商队一旦发现我们,肯定会向协防军通风报信。”
糖心气的说不出话来。
“别这么说嘛,”迈克出来打圆场,“我觉得我们的事情金蝰蛇并不一定敢往外说,不是还有白狼部队盯着他们嘛,这次应该算是让金蝰蛇吃了个哑巴亏。”
洛克老爹说:“迈克说的有道理,可是别小看了金蝰蛇对协防军的渗透能力,连商都常驻协防军他们都能随意调动,更别说其他地方的了,凌晨时分,这支商队必然在村子里落脚,避开他们是不可能的,更别说我们队伍里还有几名变种人,东大陆讨厌变种人可是出了名的。”
这话说的没错。这支队伍里只有人类也就罢了,居然还有变种人。由于历史问题,生活在靠近紫雾区地带的人类与变种人往往势不两立,见面就打,哪有机会坐下来聊天?
在罗阻看来,这支突然出现的商队有些奇怪。据其所知,荒漠中的商都往往不会选择夜晚赶路。一是因为荒漠气候变幻莫测,稍有不慎就会迷失在黄沙之中。二是天色晦暗,容易被流寇伏击劫掠。
“我和糖心上去询问,诺瓦和瑞作为后援,一有情况直接动手。”罗阻说。
轩严上前一步:“我和你们一起去,这片地方我比较熟,好打交道。”
糖心感激地看了罗阻一眼,虽然她的想法看似天真,但这正是与众不同之所在。德雷克大哥教过她,防人之心不可无,害人之心不可有。
黑夜中,一名年轻人打头骑在骆驼上。他口中叼着一根新鲜的茅针,仔细品味着里面的香甜。
虽然年纪轻轻只有二十多岁,但年轻人走这条商路已经五六年了。他将外面随处可见的物资送往紫雾区,又从紫雾区里获得很多珍贵的稀罕玩意儿高价卖给富豪。能在这种地方长期走动,需要的不仅仅是拳头,还有心计和人脉。这也是为什么他能坚持到现在的原因。
这次,他刚刚将一大批鲜嫩的牧草和其他植物运送进紫雾区。那些大规模养殖盖洛斯的大部落正需要这些紧俏货。
“大少爷,前边就是e908点,今夜我们就在那里过夜吧。”
说话的人是个黝黑的大胖子,他骑着一匹骆驼从后面赶来。从他那粗糙的皮肤就可以看出,是个常年在荒漠区行走的主儿。
“好,老张,这次上面要求我们探查商都情况,你怎么看?”
“大少爷,我们在商都外围的情报点很难查明商都内的情报,不过种种迹象都表明,纳米尖兵极有可能出现在了商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