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过得飞快,转眼就是一个多月过去。
唐小糖最近总是感觉嘴里、爪子上都痒痒的,知道自己是在长牙长指甲,她也毫不客气的在黎瑾的房间里寻找一切能磨牙磨爪子的东西。
大理石长桌?不好,太硬!羊毛地毯?不好,太软!红木桌子?这个可以!
于是那张巨大的桌子上留满了她长长的爪子印和牙印。她最喜欢用爪子勾丝绸窗帘的丝,然后就看见那昂贵的丝绸窗帘下面经常抽丝皱成一团。
有的时候她也会在床上跳来跳去,把床单弄得乱七八糟,由于黎瑾有洁癖,她有时候还会把自己浑身弄得脏兮兮的,然后在床上打滚,最后再无辜的看着他叫。
“喵呜!”
朕是无辜的,这都不是朕的错,都是它们的错!是它们先动的手!
想要住进他的心里,让他在乎起来,就要不断引起他的注意,在他面前刷存在感,让他记忆深刻。而目前她最好的方法,就是——想办法惹毛他。
可黎瑾偏不吃这一套,他每次都是笑着摸摸她的头,然后叫人去换上新的,还和她说:“小白,没关系,你随便抓,不够了再买。”
所以说土豪最讨厌了。
这一招行不通,那就来下一招。
平静了几天的唐小糖决定再次出招。
由于在黎瑾这座堪比城堡的别墅里唐小糖有着绝对的自由权,不管去哪里都不会有人拦着,包括黎瑾的书房,所以在某一天,当黎瑾翻开自己第二天要用的文件,然后发现上面许许多多的梅花印的时候,已经有所准备的他很平静的叫君泽去再做一份。
君泽看着满文件的猫爪印,嘴角抽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