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子一扭头说:“那要不你留下?”
我一看,他这是朝着我说的,我脱口而出:“我不,再危险我也要跟小哥在一起。”
胖子噗嗤一笑道:“恩,成,那咱们也就不棒打鸳鸯了,天真,还是得你留下了。”
吴邪看着他拍拍他的肩膀对他说:”胖子,你说你要是有个三长两短的,家里的大奶二奶抢你那点压箱底的明器肯定就要抢破头了,我看还是你留下来更合算。”
胖子道:“你胖爷我是出了名的亮马桥销金客,万花丛中过,不留一点红,钱袋里的银子不放过夜,睡过的女人无数,用过的钱也够本,少有人能活到胖爷我一半潇洒,这一次若是不走运,我也值了。”
吴邪一笑道:“这么说你倒是最适合给人家陪葬,了无牵挂。”
胖子“恩”了一声,摇摇头说:“你这话说的欠缺,陪人家送死也要看人,咱们这几个人真叫缘分,你要去,冲着你的面子我也得护着你啊。”说着拉枪上栓,转头跟那几个伙计道:“你们还有子弹吗,都拿出来啊,放我这里能救命。放你们那,就你们几个脓包,拿着也是浪费。”
吴邪跟着朝他“呸!”了一口。
文锦叹了口气,拔出匕首甩了下头发试了试刀锋,对吴邪说道:“好了,别贫了,既然都要去,那就抓紧时间吧。”
接下来我们就抓紧时间做准备,各自喝了几口烧酒,小哥递给我他的小酒壶,给我小喝了几口,然后他自己也喝了几口。
我觉的每次喝这东西,明明喝的是同一种酒,可怎么每次味道都不一样呢,有时候觉得闻着酒也挺香的,有种说不出来的香甜味,可有的时候就觉的他是一杯酒精。
喝到嘴里,吞咽下去,有的时候觉的是先甜后辣,可有的时候却只觉得苦涩辛辣。
喝下去之后,有时觉得特别想笑,可有的时候却想哭,看样子,觉的酒好不好喝也得看心情。
文锦说:“待会咱们们把队伍拉开一些,每人都警惕着队伍四周的一个方向,特别是要注意水面的涟漪。”
接下来我们就顺着小哥留下记号的那个方向淌水而行,我紧跟着小哥走在最前面,前方的路深邃而黑暗,或许是酒精的作用,我并没感觉到太害怕,但是心中还是很不安,但又说不清不安的具体是什么,只知道这种不安来源于小哥做出的决定。
一路上我们都仔细听着四周的声音,暂时除了我们淌水的声音,周围还是极为平静的。
我们走的不快也不慢,但也已经逐渐远离了来时的入口。
越往里走,水就越加的冷了起来,他们用矿灯对着水底直射时,我们就发现,这里的水清澈见底,下面的东西也是极为单一,只有高低不平的碎石,什么奇怪的东西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