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面积很大,左面是店面,右侧则停满了车辆,除了到处都是的尸体,刘卿看到零散的丧尸正分布在广场之中,受病毒的改变,它们眼眶全白又时值夜晚,像被蒙上了一层毛巾,眼睛几乎失去了功效。
由此的听力和嗅觉大幅提升,他们正漫无目的的到处晃荡。
尽管有‘青极瞳’的夜视功能,但刘卿视力增加不多,对他来说,无非是在不远的距离下,黑暗中能分辨得出是什么物体而已。
刘卿发现,随着自己的前进,丧尸的数量从零散开始增多,最后开始呈着二十到五十的规模分布。
“都说人是群居动物,为什么丧尸也抱团?”
才前行六七十米,刘卿就将目标锁定了。
他的右边三、四米处,此时正站着一个身形佝偻的年轻人,黑暗之中,刘卿隐约看到他的兜里还塞着一叠整齐的图纸。
“这是一叠广告单。”
这个东西对于刘卿来说,实在太熟悉不过了。
“要割取肌肉的话,还是男的好点。”
机不可失。
看准丧尸的踱步轨迹后,刘卿攥紧刀柄趴了下来,用一家不知道什么店的绿化栅栏作掩护,集中注意力等待。
那个丧尸步履阑珊,朝着前方歪歪曲曲的踱步。
带着气垫的运动鞋在眼中划过,再凑近一些时,它右侧脸颊上的那颗痣也被刘卿看在眼里。
第二近的身影还在十几米开外,丧尸手肘连着后背,横纹t桖被刘卿看在眼里。
就是现在!
刘卿悄无声息的站起身来,几步之下走到它的身后,将紧握着的匕首,朝它的太阳穴处扎去。
刀尖突破皮肤,一股轻微的阻力传来,像是插进了一堆生猪肉中,察觉正中目的后,刘卿将手反转了一圈。
毛细血管和动脉被割断,混着脑浆从五厘米宽的伤口涌了出来。
在发传单的丧尸快要倒下的时候,刘卿早有准备的用手扶住它的后背。
他死了,不,丧尸死了,借助夜色的优势,刘卿的第一次捕猎行动,成功了。
白色的t桖有满满的棉制手感,这是一件好衣服,很快也就是自己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