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前面说过,辰留县的年成本就不好,强行征收税收,哪里是这么简单的事。
不纳税,可能会被官府欺压而死,纳税,立刻饿死,两相选择,自然还是对抗官府来得好。
百姓抗税的事,也不是一二起了,几乎每家每户,都有这个“黑历史”,沈从约家,也是如此。
这是罪名吗?不管是不是罪名,总归是个拿人由头,不是沈从约父母,也有其他人被拘拿,是为杀鸡儆猴。
在辰留县县令眼中,抗税自然是罪过,但是,眼光放得更加长远一些,欺上瞒下的县令,罪过显然还要更重一些。
上有所好,下必效之。这辰留县县令如此不堪,在他手下办事的人,又能够有几个干净的。这县尉就是很典型的一位,如果不是知道县令的把柄,也不敢光天化之下强抢民女。
县尉将沈从约的父母拘到衙门来,私下是自己的私心,明面上却是为了县令办事。
税收不上来,亏空补不了,县令政治生命断绝不说,连命也未必能够保全,以今上霹雳手段,不如放手一搏,杀鸡儆猴。
是的,沈从约父母,就是那只拿来杀的鸡,至于猴,就是辰留县其余百姓了。
一方要收税,一方没有钱粮纳税,矛盾是不可避免的。审理过程因为沈从约不在现场,只是知道父母因为“顶撞县令,咆哮公堂”而惨死衙门。
半百之父母,死于水火棍下,沈从约不要说答应县尉的,杀他的心都有,假意答应顺从他之后,一口将县尉的耳朵咬了下来。
然后,就是经受各种刑罚了,从受酷刑到最后香消玉殒,前后不过三四,能够将一个格温婉,守法约法的女子成厉鬼,她经历了什么,可想而知。
事实上,在没有男女间隔的监狱,女子进了监狱,就不要想完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