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公子,好诗。”楼下掌柜听完细品了一番,顿时脸露喜色,连连称赞。
在场的宾客听到此诗也纷纷惊叹,探出头来想看看做出此诗的是何方神圣。
却见是位俊朗清逸的公子,一身月牙色衣袍衬得他超然脱俗,一看便不是常人。
何长笙面对众人的视线,不卑不亢谦逊有礼的拱手微笑。“献丑了。”
掌柜颇为欣慰,唤人拿来纸笔便连忙将何长笙所做的诗词记录了下来。
心想这会那对金钗定是收入何长笙囊中了。
甄尤脩对此并无意外,毕竟何长笙从小聪慧过人,才高八斗,临时起意做首诗对他来说并不算什么。
他拿着折扇,一脸调笑的打趣道:“这金钗乃女子之物,长笙你一无红颜知己,二无倾慕之人,那这对金钗怕也是浪费,不如赠与本王借花献佛如何?”
何长笙对金钗并无兴趣,听他这么一说,不在意的微笑,正想点头,却不想突然出了意外。
在场所有人都以为这金钗一定归何长笙所有的时候,林楚浅使坏了。
她轻咳一声,压低声音大声开口:“阁下不如听听小生所题的诗词再做决定。”
此言一出,茶楼里一片哗然。
就是一向喜怒不形于色的何长笙都不由一愣。
林楚浅轻咳一声,粗者嗓子摇头晃脑的念道:
“中岁颇好道,晚家南山陲。
兴来每独往,胜事空自知。
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
偶然值林叟,谈笑无还期。”
林楚浅话音刚落,全场鸦雀无声。
能来茶馆里饮茶听曲的,要么是自命风流的青年才俊,要么是雅俗共赏的文人雅客。在场的人听到何长笙所作的诗词已经觉得后生可畏了,此时一听林楚浅的这首诗,当场便自惭形秽了起来。
众人面面相觑,而后鼓掌称好。
何长笙的诗精妙,但不够应景。而林楚浅所念的这首诗不仅应景,而且意境深远,透露出来豁达大气,确实略胜一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