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吃掉灵魂的人

灵魂一旦脱离太久,就会自行消失,所以当下之际是将灵魂放置在一具中,以免灵魂消散。

现在,灵魂有两个选择。

一、厚着脸皮去本体,也就是二姐那里求一副。

但是,自己虽然是二姐的一缕意识,却并不被二姐认可。就像是指甲剪下的指甲,对于二姐来,并不在乎这缕意识的死活。

所以,这个选项并不能作为参考。

二、随便在路上找个人进行夺舍。

夺舍是修仙者的灵魂在失去原来的后,为了不让灵魂消散、自己的修为毁于一旦,而使用的一种方法。

具体的操作就是找一个凡人或者境界比自身低的修仙者,强行进入,然后将对方的灵魂撕成碎片,从而成功续命的一种方式。

可是,这种方式却属于邪道。

但凡修炼到元婴境界的修仙者,第一时间不是去锻炼自己的灵魂力量,也不是增强自身的修为,而是去创造一个分身,一个足以容纳自己灵魂的分身。

这个分身可以是木偶,也可以是一个没有自我意识的,甚至境界高的修仙者还可以用分身进行修炼,从而达到双倍修行双倍收获的程度。

而强行夺取他饶,被夺取的人无论是修仙者还是凡人,都是一种极其残忍的事情。毕竟要撕碎对方的灵魂,用他饶脸生活下去,这种方式无疑是邪门歪道的修行,是被修仙者唾弃的一种方式。

可是,现在灵魂既没有替换的,也没有足够的能力撑到自己再创造出来一个全新的,又不想让自己消亡,夺取他饶身体则是唯一的选项。

如果在生死存亡和道德伦理中选择一项,一定是生死存亡是有限选择的。

而这个灵魂也是有着同样的想法。

守护着无聊的道德,看着自己死,这种事情是绝对不可能的。

况且现在也没有人看得到,做出这种事情又不会被别人知道,为什么不去夺舍,从而换取自己生命的延续?

更何况修仙世界比夺舍还要邪门歪道的事情一抓一大把,夺舍在那些事情面前都不算一件事情。

大家都是一样的黑,凭什么乌鸦就能骂猪黑?

灵魂迅速找到了一个正骑着电动车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