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晓得她已经多少年没有这种感觉了。身为一名魔修,她当然不可能是什么好人。但她也自认不是什么罪大恶极的坏人。
她喜欢美丽的少年,但从不强迫他们。她提供给他们优渥的生活,最好的资源,换取他们最美好年华的陪伴。
一旦他们年华老去,或者自己腻了,她便会毫不犹豫的送他们离去。
乐仙城主一贯如此,她从不觉得自己这样做有什么不对。银货两讫,公平交易。
她从不觉得自己对不起那些少年。可是如今,当她看着沈硝那双漆黑双眸的时候,她竟觉得自己是如此的龌龊肮脏,甚至将手放在他的身上都是一种亵渎。
乐仙城主宛如触电一般的将手缩了回去,此时她甚至不敢直视沈硝的眼睛。
“你……我……我还有事要办,你就留在这里休息吧。”匆匆留下这么一句话,乐仙城主便仿佛逃难一般的离去了。
“她这是……吃坏肚子了?”乾坤镜中的越凌相当困惑,这虎头蛇尾的剧情是怎么一回事?颇有一种“我裤子都脱了,你就给我看这个?”的感觉。
“我也不清楚。可能……她突然良心发现了?”3344猜测道,“毕竟沈硝才十六岁,按照宿主你那个世界的法律,猥亵未成年人是犯法的。”
“……古代修仙世界没有这样的法律,谢谢。”越凌吐槽道,“这个世界我不清楚,可是在上个世界,十六岁都可以结婚生娃了!而且这乐仙城主包养过的美少年难道还少吗?现在突然良心发现?”
沈硝神色不变,依旧是一脸淡漠。他环顾四周,寻了个没什么摆设,比较干净的地方,径直坐下来打坐起来。
入定之后,沈硝的元神直接进入了乾坤镜空间。进去之后,却见越凌有些发愁地看着他。
“这可如何是好?她怎么突然跑了?”越凌问道。
“我也不知。”沈硝答道,“也许是她突然良心发现?”
“……”越凌突然觉得,可能沈硝与3344才是亲生的。
“算了,不管她是为啥跑的吧!现在她跑了,你要怎么打听血狱池的事情啊?”越凌发愁道。
“为什么一定要打听呢?”沈硝反问道,“血狱池不是乐仙城处理罪人的地方吗?只要我狠狠地得罪她,然后被丢进去不就行了?”
“说得轻巧,这城主看起来并不是那么凶残的人,你如今又正是她的心头好,要如何狠狠地得罪她?”越凌没好气地道,“估计就算你直接强了她,她都不带反抗的。说不定还会给你鼓掌撒花。”
“你觉得我把她这屋子直接烧了怎么样?”沈硝问道。
“……少年,你略凶残啊!”越凌一边抱怨,一边想了想,觉得似乎是没什么别的办法。
她略一思索,偷偷问3344道:“话说,原本命运轨迹中,沈硝是干了啥,才被白发青年丢进血狱池的啊?这得多大仇!”
“让我看看哦……”3344连忙跑去翻资料,不一会儿回来报告道,“我看到了,记录上是说,沈硝……他烧了城主府的一个房间。”
“……”越凌无语了,“哪个房间,不会真的就是这个房间吧?”
“这……按照资料里记载的房间中的摆设描述来看……好像……似乎……大概……确实就是这个房间……”3344也觉得非常奇怪。
“那这就不对了。”越凌沉吟道,“你资料里的情况是三年后,那个时候白发青年已经成为了城主。这间卧房怎么还会保留着以前的样子?而且白发青年还会因为沈硝毁了这间屋子,气的把人扔进血狱池?”
要知道,扔进血狱池可是让所有魔修都闻风丧胆的最残酷处罚,残忍程度更甚于剐刑。
一般人被扔进血狱池之后,并不会立即便死,而是肌肤会一寸寸的被腐蚀,接着是皮肉,再接下来是骨骼,内脏……哪怕被腐蚀的只剩下一颗头颅,这人竟然还能清醒地活着。不到最后一丝血肉消融殆尽,此人
绝对不会死去。
烧掉一间屋子而已,即便再气,一刀砍死也就完事了。当时的白发青年修为远高于沈硝,他甚至可以一掌将沈硝拍死。
但是他却并没有那么做,而是用魔修最为严厉的刑罚来对待他,可见心头恨意之深。
“所以说,果然还是有什么猫腻吧……”越凌深思道,“不过三年后能用的方法,未必现在好用。毕竟对象都不一样,要不要烧屋子,我觉得还得观察一阵子看看再说。”
后来,整整一个晚上,乐仙城主都没有回来。沈硝便在城主的房间里打坐了一夜。
第二天一早,便有侍从前来,护送沈硝回去。
沈硝回到分配给他的那个小院的时候,却见到白发青年仍旧站在门口,衣衫单薄,发梢湿润,似是站了一夜。
白发青年见到沈硝回来,一言不发,转身便回了自己的房间。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乐仙城主几乎天天召唤沈硝作陪。只是不再让沈硝去她的卧房,而是召唤沈硝去了城主府书房。
沈硝过去之后她也并不做些什么,只是自顾自地处理公务,随便沈硝在她书房里晃荡。而沈硝一般只是找一个角落默默的打坐。两人互不打扰,相处得倒也颇为和谐。
不过从那以后她却再也没有留沈硝过夜,每次叫来沈硝,只是留他待上三四个时辰,便会送人回去。
而这些天里,每一天沈硝早上离开小院,以及晚上回去的时候,都能看到白发青年愈发复杂的眼神。
就这样过了十余日,忽有一日,在本该送沈硝离去的时候,乐仙城主突然叫住了他。
“你……即便这样日日打坐,也不能修行。”乐仙城主道,“我看得出来,你天生便是不能修炼的体质。”
“那又如何?”沈硝不动声色道,这个结论,他从小到大不知听过多少次了。早已不会引起他心头的波动。更何况,他现在已经遇到了越凌。
“传说……如果能在我这乐仙城的血狱池里,泡七七四十九日而不死,便可洗筋伐髓,重铸骨骼。你莫非是为了这个传说而来的?”乐仙城主突然问道。
“传说罢了。”被说中了目的,沈硝却连眼皮都没多动一下,语调不变地说道,“普天之下不
能修炼的人何其多,城主府中多半下人都不能修炼。莫非他们也都是为了血狱池的传说而来?”
沈硝说的是实话,这虽然是个修□□,但占据绝大多数的仍旧是那些无法修炼的普通人。拥有修炼资质的百不足一,而资质上佳,最终能有所成就的则万中无一。
便是这城主府中,绝大多数也都是那些不能修炼的普通人。
“说的也是。”乐仙城主苦笑道,“不过是传说罢了。从未有人真能活着从那里走出来,又有谁会愿意冒这样的险呢?”
沈硝静静地看着她,并未说话。
“说起来,你都来了这么久了。我还没问过你的名字。”乐仙城主道,“我的名字是蓝仙儿,你可以叫我仙儿。”
“沈硝。”沈硝简明扼要地回答道。
他不像柳蹁跹与谢斐,他甚至都没有给自己编个假身份的必要。整个修仙世界,根本没人在意他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小透明究竟是何出身。
“你进府之后,一直和小白同住,你们相处得如何?”乐仙城主蓝仙儿又问道。
沈硝微不可查地挑了下眉。这些天他压根就没跟那个白发青年有过任何接触,就连‘小白’这个名字,他都还是第一次听到。
“尚可。”沈硝如此答道,并且毫不心虚。
在他看来,两人既没起冲突,也没动过手,自然算相处尚可。
“那就好。”蓝仙儿松了口气,道,“我还担心小白不喜欢你,会给你脸色看。”
天天都在给啊!越凌默默地想。
“既然这么在意他,当时为什么要用他来交换?”沈硝问道。
蓝仙儿闻言,没有回答,只是默默的长叹了一口气。
“沈硝,你今年多大了?”突然之间,蓝仙儿问了一个完全不相干的问题。
“十六。”沈硝答道。
“十六啊……”蓝仙儿轻叹一声,“多好的年纪……”
“不过,你不能修炼,早晚也会老去的。”蓝仙儿又道,“过不了几年,你就会逐渐衰老,不出百年就会化为一片枯骨。你……不害怕吗?”
“这有什么好怕的?”沈硝答道,“任何人都会死。即便是渡劫期的大佬,也终会有死去的一天,不过是时间早晚罢了。有的人能活数百年,也
有人甚至未及长大便已死去。我虽比上不足,至少也算不得最惨,又有什么好害怕?”
“说的也是……”蓝仙儿苦笑道,“可是,我却很怕身边的人老去死去。”
“你才十六岁,可是,小白却已经二十六岁了。”蓝仙儿接着道,“他是跟在我身边最久的一个,来到这里已经十年了。我最近一直在想,也许,我应该放他来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