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身皮毛硬如铁的狗王,其实有两个致命的薄弱点,就是两颗头颅掉落后的伤口横截面,一个被朱雀用热能剑斩过,平滑光亮,另一个则被狗王自己咬掉,参差不齐。
虽然脖子上的伤口都止住了血,并覆有一层棕色薄膜,但仍能看到里面流动的血液和错综复杂的血管。
那里是狗王最薄弱的地方,大小正好与虫族的粗细相当,能钻进去。
“好小子,帮哥一个大忙了。”
叶沐阳朝朱雀看了一眼,纹丝不动。
王野正坐在漆黑的驾驶舱内,呼吸着余留的氧气,不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他不敢打开舱门,生怕一开门,就会看到一颗硕大无比的头颅,吐着猩红舌头看着他。
从隐约听到外面的动静来判断,王野知道狗王与一伙虫族干上了,这让他开始幸灾乐祸,好家伙,狗咬狗,最好打个两败俱伤,老子待会儿出去好给你们收尸。
“不知道兄弟躺在那个洞里怎么样了,孤不孤单,寂不寂寞?不会被虫子给吃了吧?”
王野又开始担心起来,担心兄弟的安危,一颗小心脏止不住砰砰跳。
“咱来当一回寄生虫。”
叶沐阳朝狗王的两处伤口看了一眼,心意一动,马山改变战术,将十三只虫子全部召回,重新分配任务,把火力点集中在伤口处。
“两只篮筐,只要投进一球,我就赢了。”
学生时代,叶沐阳与其他小伙一样,热爱打篮球,但因为身高缘故,没出什么成绩,只能当做强身健体的业余爱好。
都说打篮球的少年最让少女钦佩,可到了叶沐阳这里,除去几个好朋友嘲笑他打球像马里奥之外,剩下的都是路过的眼光,毫不起眼。
所以他每次都是晚上去篮球场,找个没人的角落,偷偷练习三分投篮,期待着某一天,能在心仪女孩的面前,上演一出读秒绝杀。
兴许是老天见他勤奋刻苦,便给了他一个替补上场的机会,在对方多出两分的情况下,球到了他手中,此时还剩五秒钟,是英雄是狗熊,马上见分晓,那个女孩就坐在场地边,很靠前,挥舞着双手大声喊着加油。
立定,预瞄,投篮!
三分线外,叶沐阳投出此生最重要的一球,出手的那一刻,心也随着球飞了起来,一同飞向篮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