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
万恶之源!
你没签字时候还好。
一旦你签上了自己的大名,就是从属关系了。
这不!
我刚签完字就下了逐客令。
唉!
合同很简单,一年期的经纪约,五万块工资,十倍的违约金。公司一,我九的分成。
责任义务条款也很清楚明了。
概括的来说就是听从公司安排就好,不要做出有损公司利益的事情,但不会强迫我参加我不愿意的活动。
还算很有良心了。
托明星助理那一世的福,这里面的弯弯绕绕我也是见识了一点的。
怪不得温红会说放眼娱乐圈,我是特例,独一份儿!
→_→!
出来后,我问了她的秘书,去哪里找助理。
她先带我去了人事部。填了表后,带我去领取了昨天自己落在宴会上的私人物品。
给了我张名片,又让我去办张银行卡,回头发给她,她报给人事和财务。
…
那张名片,不是别的,就是温红口中那位,会为我解答一切的助理的。
秦川,加一串数字,手机号码,很简洁的名片。
顺手,翻了翻我拿到的包包里的东西。
手机,没电了。
身份证。
几件衣服。
充上电,开机,给秦川打了一个电话。
是位很高冷的女人啊。
她让我记一个地址,让我过去找她。
…
坐在出租车上的我~很惆怅。
人家明星出门都是高配,保镖,助理,最低配也有司机加一一保姆车。
我这可好,啥都没有不说,还要自己打车去。
看来那所谓的助理比温红还要难相处。
下车。
这是一家私人会所。
离公司不太远,自掏腰包付了车费,要了票,也不知道能不能报销。
会所门口处,又给她打了一个电话,等了十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