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上路

自由公会计算出分级制度,基准即为这三大要素加总有多强。因此,光只是准备更好的武器和防具,依然可提升等级。

从这个观点来看,此次素材可以说是顶尖货色。

说起魔物枪脚铠蜘蛛,其实它的速度并没有那么快。好几只脚同时发动攻击才给人高速运动的感觉,冷静对应会发现单只脚并没快成那样。

这点看b级的卡巴尔、哥布达有办法对付就可以得知。是说哥布达这边,其实我怀疑他可能有a左右……

话题扯远了。

动作不快的枪脚铠蜘蛛之所以能攀上a-等级,最大关键在于那身外骨骼。其强大的奥秘即仰赖外骨骼赋予高度防御力,另外还有光擦到就会造成严重创伤的复数足肢。

换句话说——

「喂喂喂,利姆路少爷……我可以收下这么棒的装备吗?」

尤姆一脸感动,张眼眺望用外骨骼造的蹬甲。

这是有三种花色的全身铠。以暗褐色为基底,上头衬著绿红交织的独特花纹。换个角度看,美得像件美术品。

——名叫骸甲全身铠。

「还有,怎么会轻成这样——」

尤姆拿起手甲,嘴里发出惊叹声,

这还用说。

跟拼接锁子甲、重点部位以板金补强的钢铠相比,一体成形的全身铠非常笨重。高防御力但牺牲了机动性,一般情况下很少人用。不过,这个骸甲全身铠未使用板金,改用比重较钢铁小的枪脚铠蜘蛛外骨骼制成,才得以轻量化。

内侧用「黏钢丝」网铺满,具耐热抗寒功效。外骨骼本身具备高度的魔法抗性和防御力,如今又用「黏钢丝」补强,经实验证实可让半吊子魔法攻击无效化。

强度超越全身钢铠,重量却不到三分之一。我是不清楚肌力远远凌驾人类的魔物怎么想啦,对人类尤姆来说应该是棒到不行的铠甲。

「是啊。这是葛洛姆的自信之作。还夸下海口,说拿到市场上卖的价值比特质级还高。」

「特、特质级!传说中a级冒险者花十年也买不起,是顶尖货色啊!」

一听到我这么说,尤姆就发出惊呼,

如同冒险者有阶级分别,武器防具亦按等级区分。

在市场上随处可见的装备为一般级,性能稍微好一点、多了魔法效果的则是特上级。特上级的装备贵归贵,只要有钱就能买到,相较之下很好人手。

身处这个世界随时与死亡为伍,让自己尽可能弄到更好的装备自然不在话下,听说一般冒险者大多以待上级装备防身。

不过,跟有名工匠制造的高性能天价防具一比,这类装备便相形失色。那些武器和防具能轻易拉提装备者的等级,性能极具破坏力。

这些一流制品称作稀有级。

听说对冒险者来说,拥有这些稀有装备代表社会地位,收集一整套的人会受大家憧憬,形同实力派战将。葛洛姆作的防具相当于这个稀有级,卡巴尔他们当初会感激涕零的原因似乎就出在这儿,

然而,还有比这些一流货色更卓越、性能爆表的装备存在。

有名工匠严选素材制作,不计成本的作品就属于这类。

特质级——这就是它们的称呼。

大型城镇的武器店会将它们放在店内当宣传,选被王公贵族当传家宝小心翼翼地保管。总之,这类商品很少在市面上流通,是非常稀有的顶尖装备。

这些就叫特质级装备。

顺便补充一下,盖札王的战友和天翔骑士团团员全都穿了这个等级的装备。八成是想彰显生产大国有多少本领,才砸钱砸素材制作最顶尖的装备、维持聂高战力。

这当然会强啦——事后我得知这件事曾闪过该念头。藉武器和防具提升等级是人类对付魔物的手段之一,所以无法说什么,但从受害者的立场来看肯定很不是滋味。

所以说,我们当然会有样学样准备顶尖装备。

从上述论调可以得知,尤姆会吃惊一点也不奇怪。

尤姆用的大型双手剑刀刃早已坑坑疤疤,好几个地方缺损,根本不堪用,所以黑兵卫替他准备替代品,不过……这件替代品也是超级好物。

屠龙刚刀——可以拿来对付大型魔兽,属大型双手剑。

不像大太刀那样微弯,形状看起来偏西式双刃剑。实则不然,其中一侧是专门用来劈砍的利刃,另一侧则著重钝击,造得相当坚固。

尤姆习惯不拿盾战斗,这应该比他以前拿的还要好用。他一拿到手就说「这家伙不得了……」,一副著迷样,尤姆能满意真是太好了。

这把屠龙刚刀出自黑兵卫之手,是相当于特质级的顶尖作品。只要技巧够好,它的威力甚至足以砍断枪脚铠蜘蛛的外骨骼。这样讲或许很那个,但光装备这些武器和防具,尤姆的实力就会跃升a-之上。

靠装备提升实力还满作弊的,不过,那也要他的技巧够格驾驭它们才行,现在就先睁只眼闭只眼吧。

再说尤姆逐渐成长,强到不辱这些装备。

我替他准备伙食、睡床,他也没吵著要其他东西——虽然我听到他哀哀叫,恨恨地臭骂白老是恶鬼——也很努力。既然都跟我签约又帮我了,送不错的装备奖励他没什么不好。

说句心里话,其实我觉得送人有点可惜。目前特质级装备在市面上很少见,我曾经烦恼一阵子,想说要不要放到市面上贩售。可是,送他不辱英雄之名的装备才能说服观者。

他在这座城镇修行,实力与日俱增,肯定不会输给那些装备。

再修行一些时日,说半兽人王是尤姆打倒的肯定没人怀疑。

在那之后,尤姆他们仍持续修行。

完成尤姆专用的武器和防具,我也替手下们准备装备。把这看成替我卖命的先行投资,喷点钱在所难免。

他们跟尤姆一样,都被白老狂操,实力多少有点长进才对。要塑造成英雄和他的部下们,凑齐装备就更加有模有样了。

他们的目的不单只有装备,还有另一个理由,那就是待在这个城镇生活似乎很对他们的胃口——是说他们一直很努力、没有抱怨,所以我也很满意。

先前曾给卡巴尔试作品,这次送他们完成版,是嫩绿色的甲壳鳞铠。较贴近盗贼的轻巧人士则配红色硬革锤。刚好拆分尤姆那套骸甲全身铠的花纹及色系。

再来是魔法师隆麦尔,我比照当初给爱莲的纯白黏钢丝衣另制一套染黑,还送他朱菜缝的魔绢法袍。

「连我都有这么棒的装备——」

这样装备不耐物理攻击,抵抗魔法却很有一套。我单纯希望他这个追随英雄的魔法师在外貌上不辱其名,隆麦尔也很开心,这样就好。

我能做的就只有这些。魔法师无法单靠修行锻炼,接下来得看本人的造化了。

还有一件事,我给他们通讯水晶的复制品。没办法联系很不方便,幸好有魔法师当队友。这样一来,联络上也比较方便吧。

除了替他们准备装备,我还要隆麦尔回法尔姆斯王国报备。去夸大宣传尤姆一行人打倒半兽人王成了英雄的事。

隆麦尔受尼德勒伯爵雇用,好像打算这次报告完顺便解除契约。他是受人雇用没错,但伯爵认为让隆麦尔出危险任务也没差,所以他丝毫没有留恋。

先把报酬拿到手,再来就跟尤姆一起行动,他本人是这么说的。

至于这个尼德勒·麦格姆伯爵,听起来就不是什么好东西。

比起领民的事,那个男人更看重自己的利益,为人贪婪,又爱压榨人。

对领民课高额税金,却没把钱花在保护他们人身安全的警备工作上。有伤亡才拟定对策,怪不得领民都跑去拜托自由公会。

「那家伙真的很可恶。我们已经算坏蛋了,他比我们更坏。」

这句话出自尤姆,说得极其厌恶。

领主贪婪,故事里常有这种情节。但那些故事情节搬到现实世界、跟自己的生活绑在一起,当事人肯定很不是滋味。

不过——

在我看来,这次碰上他正好。

尤姆能以英雄身分回归,保护领民免于危难。在各个村庄游历,省得我们找自由公会放消息。

当然,此行并非当志工。透过村民向自由公会证明他们确实杀死半兽人王,之后再由领主支付报酬。才不要替尼德勒伯爵免费守护领地。

这方面,我跟尤姆的利害关系一致。

最大的好处是,尤姆成为英雄的事有助提升威望。受他帮忙的人会心怀感激,尤姆的实力、诚信将广为人知。这样一来,帮助尤姆的魔物——也就是我们,在外声望会跟著水涨船高。

在没有补给的情况下巡回村庄很不容易,但拿这个城镇当据点就另当别论。

各村总会有一两个咒术师,他们的能力足以操纵通讯水晶,我决定复制一大堆再发放至各村。这是价格高昂的魔法道具,但我们有办法弄到大把水晶和魔石,复制起来不花半毛钱。这是多亏我有「大贤者」才得以实现。

萃取从魔物身上弄来的「魔晶石」,让它们变成高纯度结晶。这件事传出去就麻烦了,所以我得暗中进行。

送去搞不好会被偷也说不定,但那不干我的事。这是各村自己的问题,没必要照顾到那里去。尤姆他们只是回去过以往的生活罢了,就交给他们自行处理吧。

利格鲁德和鬼人也跟著发表意见,我们在那拟订尤姆英雄化计画的详尽细节。

虽然立了契约,尤姆却不是我的部下。顶多只算合作关系。所以我不用付钱给他们,真棒。

说句老实话,现在我们还摸不出赚取外币的手段,因此厦倒想叫尤姆一行人付钱当场地租借费呢。

在这学吝啬鬼哭穷也没用,我还是替他们准备不用钱的食宿啦。

这么做还有另一个理由,就是帮城镇打广告。

听说在村子里觉得难以谋生的人都流向都市。有鉴于此,我就想是否能让人们移居本镇。话是这么说啦,要跟魔物共存共荣并非一朝一夕就能实现,必须从长计议。

几个星期过去,尤姆他们的装备都凑齐了。

通讯水晶跟马也就位。捕三十一只野马——独角魔兽把我们累个半死,它们是b+魔兽,非常强劲。

话虽如此,尤姆跟他的手下都被白老特训过,跟几星期前的他们不可同日而语。区区魔兽根本吓不倒这伙人。

大伙儿都变得更可靠了。个个换上一身新装,看起来像身经百战的勇士。这下子,他们总算够格当英雄的伙伴。

「那么利姆路少爷,我们先走了。」

说完,尤姆踏上旅途。

今后他们以这里为据点,开始在世上大显身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