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同学,麻烦捂好你的马甲

林霁尘又看向旁边的一张废纸,那是季肴一开始用来练手的纸张。

“我看你这字,跟启山的字有些像啊。”

季肴打到一半的呵欠突然僵硬在了那里。

世人皆知启山是绘画界的一位大佬,但很少有人知道,启山的一手毛笔字也写得很好看,甚至还出过手写的诗歌集。

但因为数量极少,加之一参与拍卖就直接被收藏家买走了。所以市面上流传的很少,也很少有人知道。

看季肴这个样子,林霁尘心中的想法又肯定了几分。

每个人都会有一些自己都不会察觉到的小习惯,比如猴子妻子写“口”这个字不喜欢封口,比如季肴写字喜欢将每一个字都整齐排列,错落有致。

一开始看她练笔的时候林霁尘就觉得她写字很有趣,一般人练字都是很随意的,但季肴不是。她哪怕是练字,写出来的也笔锋有力,整齐排列在一条直线上。

当然,最主要的是,他曾经高价收藏过启山的诗画,现在还挂在自己房间。

所以,他在仔细对比后才有了这样的想法。

季肴就是启山?

眼看季肴的反应看来,大概率是的。

季肴那个卡在喉咙里的呵欠不上不下的,她索性放下了手,转过椅子,有些服气地看着林霁尘:“不是吧,这你也能发现?”

林霁尘突然有些得意,但面上却不显:“同学,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他心情颇好的收起了季肴刚才写完的信,然后折叠整齐的放进信封里:“麻烦捂好你的小马甲,露了太多了。”

季肴狠狠地说:“那你可别有什么事情被我抓到了。”

说罢,她又觉得有些好奇:“你到底是怎么知道的?”

如果这次不是因为缺钱,她连画都很久没画了,更别说字。她写过的拿出去卖的字,她一只手都能数过来。

怎么这么巧,正好就被林霁尘发现了。

“想知道?”林霁尘迈开腿往自己房间走,“跟我来吧。”

窗外的雨突然变得大了起来,在落地窗上留下一道道水痕。

季肴跟在他背后,慢慢踱步走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