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六章 平庸

如果要说世界上最快的动物是什么,至少在陆地上,应该是猎豹。但是,如果要说长跑最强的动物是什么,那么毫无疑问的是人类。

人类的耐力和散热系统,再加上其本身的智慧,能够完成许许多多哪怕是在其他人类眼中都是奇迹的事情。

就好像是一夜奔袭百里一样,仅仅只是一个晚上,却能够移动很长很长的距离,而且到了目的地之后还能够继续战斗并且击败对手,这样的事情,简直就是不可思议啊。

在自然界之中,几乎没有一个是能够做得到的,哪怕是短跑速度最快的猎豹都不行。

这样的事情,对于人类来说,却还不算是极限。在人类的历史之中,尤其是林宗那个世界的历史里,还曾经有人完成过类似的壮举。

因此,如果从迁徙之类需要大幅度的远距离的移动的话,世界上还没有任何一个物种能够比拟得了人类,人类在这一方面,就是当之无愧的最强者。

所以,马匹的速度,常常是比不上人类的。有的时候,甚至于人类的脚夫都比不过,如果不是因为有些东西太重了什么的,需要用畜力来去运输的话,有的时候甚至还不如人类自己来。

而现在,公爵就有了这样的感觉。

速度太慢了,虽然比自己步行要快,但是没有自己长跑的速度快。

公爵瞥了旁边的叔父一眼,如果不是要照顾到自己这个亲戚的速度,免得他跟不上或者是太累的话,那么自己还能够提早许多时候到。

不过叔父似乎是没有什么自觉的样子,仍然是很自豪的站在那里。马车驾驶在城市之內,由于速度并不快,因此并不需要担心撞到别人,因为就算是撞到了别人,在这么慢的速度之下,就算是撞到了人也不会因此而摔倒,一点事情也不会有,什么事情也不会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