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靠,是勇士队的球员,天呐!”
“他们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引发骚动之后,牛婶这才注意到进来的客人,一眼认出了弗兰克和李为思,连忙打招呼道:“哟,弗兰克和为思来啦,你们先坐,我去厨房叫老板!”
“不急不急,你们忙,我是来带我的球员们吃饭的,就别让叔叔再出来了,我拿一份菜单,一会儿点好菜给你,为国呢?前面怎么就你一个人?”弗兰克拦住了牛婶,说道。
“出去进货了,店里会开车的,就他一个,其他人也帮不上忙。”
“哦,这样啊!”弗兰克眼珠子转了一圈,然后笑道:“行,牛婶,那你忙,不用管我们。”
看着弗兰克驾轻就熟的模样,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弗兰克的家呢!
和弗兰克的随意、李为思的漠不关心不同,其他几名新秀的内心可是忐忑不安的,别看弗兰克与他们同龄,可面对球队老板,他们心中总有种惴惴不安。
普莱斯和霍纳赛克平日里就比较稳重,话不多,克林顿作为最后被选中的新秀,而且还是个没有保障合同的新秀,跟周围的一群大佬根本不在一个水平线上,自然不敢多bb。
罗德曼别看一来就想要给李为思下马威,实际上却是个性格内向的孩子,被李为思教育和夸奖后,此时乖巧的坐在椅子上,十分安静。
如此一来,打破平静的任务就落到了达克沃斯身上了,为了不负鸭子之名,在普莱斯和霍纳赛克眼神的鼓励下,达克沃斯终于大着胆子道:“老板,你看起来对这里很熟悉啊?”
“叫我弗兰克就好!”弗兰克看着身高超过两米一以上的大个子,此时正拘束地坐在自己对面,不由得好笑道:“别紧张,今天只是带大家吃饭而已,我和你们的年纪差不多,不要将我当做老板,当朋友就好!”
只是弗兰克的话并未起到多大的作用,说到底,他们只是些刚刚离开学校,突然步入社会的孩子。
“这家店的店主是维斯特的父亲,我经常来吃,味道很棒,这里的中餐可不是你们吃的什么左宗棠鸡、幸运饼干,而是真正的中餐,在旧金山很难找到的。”
“这家店是维斯特的?”众人十分惊讶,将目光投向李为思,在他们看来,李为思身上的气质与这里格格不入,他们很难将两者联系起来。
此时的米国人,大多对于华人的印象,都不是很正面的,贫穷、素质低、长相丑陋等等的刻板印象,通过各种渠道影响着大部分米国人的想法。
而李为思是杂交产物,虽然皮肤是黄色,但鼻子和脸型都有些偏向西方人的观感,再加上李为思平日里的言谈举止,让他们明显能够感到李为思接受了良好的教育,与唐人街的混混完全不一样,很难想象李为思是从这里诞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