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朋友,我真替你们可惜。”陈金芳像电视剧里的女配角那样贴心而诚恳地说,“而且我觉得错儿主要在你。人家当初跟你结婚,肯定既不是图你的财又不是图你的色,而是真喜欢你这个人——你们是有感情的。”
我说:“你就别往我的伤口上撒盐啦,我已经对所有熟人都承认自个儿是一浑蛋了。”
“你这样的男的呀,”她说,“优点在于敢于贬低自己,这显得很有自知之明,缺点则在于你总是觉得贬低完自己,就有资格去伤害别人了。”
“你让我无话可说。”我对她的判断心服口服,并再次惊诧与陈金芳对我这个人的认识程度。那感觉,就好像她跟我共同生活了许多年,而且一直在观察我,琢磨我。这不由得又让我想起了当年。难道那隔窗而奏的琴声在我们之间建立了心有灵犀的默契,使得我本性中的懦弱、卑琐在这个女人面前暴露无遗?这近乎玄而又玄了,也说明所谓“知音”并非仅限于那些高山流水的典雅情操。
沉默半晌之后,陈金芳又对我提起了那个老话题:“你现在真的不碰琴了么……哪怕一个人的时候?”
“嗯。”
“听我一句劝,没必要跟自己较劲。假如你想通过这种方式来否定自己以前的生活,那么也只能说明你还没长大。哪怕没机会当一个真正的演奏家,那也没什么呀,换个角度想,你毕竟掌握了一项特别的手艺,这已经让你比别人活得丰富多了……我挺羡慕你的。”
这一次谈到小提琴的事儿,陈金芳的话没有激起我的逆反情绪。我掩饰性地笑了笑,但自己明白脸上的效果一定是皮笑肉不笑。好在陈金芳也没有再接着说下去,而是又把话题转到了别人身上。她说起那个“立体现实主义”画家,毫不避讳地痛斥那人“太功利,太庸俗了”,但说到具体的事儿,却又语焉不详。据我的猜测,好像是画家想从她那儿预支一笔钱来租一处更好的画室,还催她赶紧把国外画展的场租费交了,然后安排他跑一趟欧洲。
“可是做这些投入之前,我总得先做个评估,搞清楚他有没有被国外那些人认可的潜质呀。这么火急火燎的,反而让我觉得他把我当成冤大头,只想从我这儿捞一票。”陈金芳皱着眉头抱怨说。
我跟那画家也不熟,便和了句稀泥:“你得理解那个岁数人的心态,他们总觉得自己错失了许多机会,因此想要在各个领域拽住青春的尾巴。”同时,我忽然有点儿纳闷:难道陈金芳专门把我约出来,就是为了跟我闲聊天,扯这些不咸不淡的话题吗?
这个疑惑在晚饭结束后才被解开。炉火渐渐冷下来,铁板上滋滋冒泡的油脂凝结成了白色斑块。我和陈金芳起身出门,来到昏暗高耸的前厅,几个穿得像韩国电视剧人物的服务员双手护裆,向我们鞠躬告别口称“思密达”。我正不熟练地往脖子上捆着围巾,陈金芳半踮起脚尖帮我系好,又用戴小羊皮手套的手抚了抚我肩膀上的皱褶,突然道:
“还有个事儿想向你打听一下……具体说是想找你帮忙。”
“你说。”
“你是不是认识一个叫龚绍烽的商人?”
龚绍烽也就是我大学时期挚友b哥的本名,此人堪称我们这个时代特有的奇人,身上同时具有猥琐与超脱、唯利是图与理想主义等等诸多相互矛盾的品质。上大学的时候,他就一边眼泪汪汪地给女同学抄录“妹妹你是水,静静地镇日流”之类的滥情诗歌,一边为了每天中午多吃二两排骨把食堂的胖大婶给搞了;毕业以后他没找工作,依次干过书商、倒卖狂犬病疫苗、冒充领导亲戚等等勾当,最终靠经营一家把发廊妹包装成“性感女主播”的准黄色网站发家致富,而在他穷得到处蹭饭的日子里,也仍然负担着河南老家一窝儿穷孩子的学费;现在他的公司养着一群三流女演员和平面模特,但比起跟那些女孩睡觉,他更热衷于把她们集中到自己的会所里引吭高歌……而这个名字突然从陈金芳的嘴里问出来,不免令我猝不及防。
我问她:“你怎么知道我认识这人的?”
“你上班的那家画报,幕后的大股东不就是他么?”陈金芳意味颇深地淡淡一笑。我猜她已经知道了我和b哥的交情,更联想到她已经把我的“人脉”摸了个底儿掉,不免稍感心慌。
“你找他有事儿?”我说。
“我手里有笔闲钱,跟他达成了合作的意向,不过还没最后敲定。”陈金芳说,“你要是跟他说得上话,帮我打探一下他怎么想的。”
对于她的要求,我的第一反应是畏难和犹豫。在和有钱的朋友们打交道时,我一向有个原则,就是只当帮闲,不作掮客,也即把关系限定在吃吃喝喝、清谈务虚的层面,绝不靠给他们搭桥牵线来牟利。这么做,一来有利于维系自己那点儿虚幻的尊严;二来也是明哲保身——真出了什么娄子,我可担不起责任。尤其是b哥,据我所知,他近年来从事的都是些本大利高、游走于灰色地带的投机生意,比如充当“标头”组织人合股买矿之类。而陈金芳能跟他这样的人搭上,也证实了我先前隐隐的预感:她所涉的“水”相当之深,绝不仅仅是一个在文化圈儿打转的小富婆。
但也不知怎么搞的,在陈金芳的注视下,我没能拒绝她。她的眼里透出一股不容置疑、勾魂摄魄的光芒来。我不由自主地点点头。
我的郑重神态倒逗得陈金芳格格一乐。她立刻轻松得像没事儿人似的,打开“英菲尼迪”的后备厢,从里面拿出两瓶洋酒给我:“最好的苏格兰单一麦芽,三十年陈酿,我从香港带回来的。”
“贿赂我?”
“这还叫贿赂啊?我跟你那朋友的事儿要是能成,肯定还会重谢你——我说真的。”
我耸耸肩和她告别。开车回到家之后,我把那两瓶酒开了一瓶,端着方杯坐在沙发上出神。酒的味道的确醇厚、清澈,但度数也高,不知不觉间就让我熏熏然了。我漂浮在麻木的潜意识中,产生了不知今夕是何夕之感,并抬头看向衣柜顶上那早已束之高阁的小提琴。有多少年没摸过它了?伴随着这个想法,我站起来,踉跄着走过去,踮起脚尖摸向乌黑的木制琴匣。但刚碰到琴匣的把手,我就像挨了烫一样把手缩了回来,一声叹息地把自己拍到床上。
第二天醒来时,我看见几只手指上沾满了灰,连床单都蹭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