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被击飞出去,摔倒在地再无声息。
成功完成击杀的雷斯伊德直起身,他吐出一口白色的雾气,将枪背回后背,手指勾着下巴处面罩的边缘,盖住自己的脸。
重新戴好手套后,雷斯伊德滑下雪坡,来到自己的猎物面前掏出绳子。
婴儿蓝的眼珠凝视着鹿的尸体并没有起伏和怜悯,但当他脑海中一晃而过某只雄虎见到他带回去的食物,会欢心,会甩着尾巴,眼睛闪闪发亮过来用大大脑壳蹭他时,雷斯伊德面罩下的冰凉的脸放柔了表情。
他喜欢帕夏,最喜欢。
没有缘由,看到就想要拥抱,想要亲密,想在一起。
帕夏的体温、帕夏的笑容、帕夏的心、帕夏的腼腆、不经意流露出来的性感……雷斯伊德都想一点点一丝丝攥在手心,含在齿间,贴在心口。
而身体只是这些‘想要’的一部分而已。
从15岁到25岁。
平日里的告白根本不足以形容十年中‘想要你’的半分忍耐。
垂眸凝视着自己的左手,手套下的无名指那里套着一枚指环,是追求十年后最好的答案。
漂亮的眼珠划过一丝暖暖的柔光,片刻雷斯伊德回神,干脆利落将地上的猎物收拾好往回拖。
对于别人来说这么大一头鹿,硬拖回去非得累个半死,对天生怪力的雷斯伊德来说要不是怕血弄脏衣服被帕夏念,他也许绳子都不用直接就扛回去了。
回去的路上,他在想晚饭吃什么。
自从会给他做饭的帕夏离开后,将近四年的时间,雷斯伊德成功将吃饭变成一件能敷衍就敷衍的事。
没有好不好吃,只有能不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