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味道已经不及眼前的好了。
肉类得天独厚的香味,各种香料卤过后的和谐加成,都赋予了彼此新的生命。
矮人拿起一只鸡爪,轻轻一拽,骨肉分离。
香叶茴香扑鼻而来,又不过量。下嘴咬一口,筋膜轻易地撕开,酥酥烂烂,鸡皮的胶感在嘴里蔓延。
因为有筋,软烂中透着脆劲,咸中又带辣味,吞到肚子里之后,喉头还有淡淡的回甘。
一只鸡爪吃完,他连鸡脚趾骨都嚼碎吃进了肚子里。
连骨头都带着那股咸辣鲜香味。
“你们这店什么时候开的,怎么之前没见过?”
吃饱喝足,矮人又仔细看了一遍装潢,确定之前真的不是这样。
谁能想到一间孤零零的小木屋里面的空间会这么大。
“是新开的,欢迎到时候多带几个朋友来品尝。”里谢尔给他打了八折优惠。
矮人点点头,又买了一瓶烈酒带回去。
“没有聚居在自由之城的种族,生活习性基本不会被其他种族同化。”
黑斯廷斯细细跟大家分析:“如果矮人来的话,多推荐一些下酒菜;给独眼巨人,最好准备容量大容易饱的食物;兽人喜欢肉食;
血族只要有新鲜的血液就能待一整晚;
龙爱斤斤计较几个铜币,对饮食还有高要求,最好给他介绍精致可口的小点,看起来很贵,吃起来好吃,实际上只是便宜食材做的东西;至于精灵,从我来饭馆开始,就只见到三四个,可以忽略不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