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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新戎还没来得及吃第一口,她就迫不及待地问口感如何,味道怎么样,巴适不巴适。

刘新戎没听懂最后一句什么意思,但猜测应该跟前两句差不多,于是连菜带米饭吃了一口,确实很惊喜,虽然平常的饭菜已经很好吃了,这顿着实称得上最好,忍不住点点头,夸了一下:“用心了。”

姜晚七虚心地接受了这句夸奖,手一挥道:“应该的,应该的,给你的就应该是最好的。”

“……”

阿福坐在地上,时不时地低头看看,期待着能吃到一块骨头。姜晚七习惯了它的奇怪坐姿,挑了一块最大的排骨给它,都没吃过,骨头上还有一点肉,干脆利落地丢在地上,都不带心疼一下的。

“对了阿戎,等你去了书院,我每天都亲自做饭送去给你吃怎么样?给我这绝佳手艺发挥的余地。”姜晚七看着阿福心满意足地啃着骨头,忽然抬头问。

随后又想到什么似的,皱了皱眉,改口道:“这样好像不太行,万一我哪天有事没法送去,岂不要让你饿着。那就改成偶尔送吧,做了新的好吃的就带去给你吃吧?”

第三十一章

不知她是一时兴起,还是深思熟虑过后所作的决定,不过就算她有心这样,恐怕也不能了。

刘新戎顿了顿,解释道:“我不清楚书院的规定,所以不知道可不可行。”

姜晚七缓缓点了点头,思索片刻,像是自言自语道:“那书院应该有统一食宿的吧,我记得钱易就是这样,一个月才回来一次,平常也没人送饭。哦对,我借的书就是他的,还没来得及还回去,有时间的话我得拿给他。”

刘新戎认真听着她说的话,忽然听到那个熟悉又陌生的名字,他记得之前在山上见过面,当时受了伤,又是刚恢复记忆,脑子混沌意识不清醒,没怎么过多在意,只记得他当时看姜晚七的眼神和看他身边那个姑娘时是完全不同的,温柔且小心翼翼地,甚至可以说是含情脉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