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那小姑娘竖起耳朵,立马就转过身来看着他。
“书同学……”她看着他手上笔,长睫抖了抖,“书同学,这是我借给你的笔……”
这是她最喜欢的笔,因为笔套上有一只小兔子抱着一本书,粉粉嫩嫩的,很好看。
书知言顿住,脑子里那根理智的弦“啪”的一声断了。
他也没想到自己手劲儿这般的大。
看小姑娘这副明明舍不得却又不敢说的模样,他有些难堪的抿唇。
该招她讨厌了。
“对不起,我赔你一支。”他看了看手心里的碎屑,下颌紧绷,咬着后槽牙,眼底划过不安。
该不会生气了。
“算了,我那天买的时候也就只剩一支了,估计早就已经卖完了。”她摆摆手,在他课桌上铺了张面纸,将碎屑一点点从他手心里拿出来,“它上面有一层是玻璃的,还好没碎,没伤到你就行。”
“你很喜欢这支笔吗。”他看着她的小手来回捡着碎屑,耳廓有些红,为了不尴尬,才问了句。
“嗯,你看这上面的小兔子,傅时昭说长得跟我很像。”她捏着小兔子,放在脸旁,做了个和它一样的微笑的表情。
只有笑起来的时候,才会出现的两颗不太明显的小兔牙,很好看。
他想,要是能拍下来存在相册里就好了。
“主要是,当时发现它怀里抱着一本书,所以很喜欢。”她垂眸,摸了摸小兔子的脸。
因为书是他的代表物,所以喜欢。
就好像,她和他在某一次元,也有了联系一样。
“我会赔给你的。”书知言的关注点全在“喜欢”这两个字眼上。
余姝抬眸,有些不高兴了。
这么明显的提示,以他的脑子,听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