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想,只是多沾点泥巴,自己等下回去给他洗干净就好。
眼看田里的空地越来越少,大部分都被青秧占位。沈绰觉得完工也快了,便把小篮子放在一边树荫下,然后甩着北狗的草帽,百无聊赖地围着田埂转,像一个视察农作物生长情况的小领导。
男人早都发现他的走位,有些无奈地摇摇头,又怕他等久了,不耐烦,手里插秧的动作倒是越来越熟练快速。
沈绰压根没关注他是不是受到了影响,全身心地投入到乡村的自然气息中,悠悠闲闲地走田坎,突然发现前面不远的斜坡上有一棵野枇杷树,结了不少金黄的果子,只是个头不大,但一簇一簇的,看着就让人有采摘的冲动。
他毫不犹豫奔过去,够着手把矮枝桠上的枇杷摘了个干净,迫不及待地剥了一颗尝味。
顿时——
“嘶,嘶……e,有点酸呀,应该再等几天会比较甜。”
沈绰吐了吐舌头,愁眉苦脸地看着手里一捧的枇杷,扔了又觉得可惜,便揣回小布袋里,喃喃道:“算啦,留给北狗吃。”
此刻,男人在田里忽然打了个喷嚏,接着继续插秧。
沈绰小心翼翼攀着树干,准备从那个比较陡的小土坡中间走上去,他很怕滑下去,毕竟下面就是自家的农田,要是把秧苗给压坏了,可真就「妈见打」了,哦不对,可能是「夫见打」。
他忍不住回头吐槽北狗插秧的技术竟然还算可以,疏密得当。
一走神,脚底当真擦了油似的打滑,沈绰一个不小心松手,就四仰八叉地扑到在泥田里,吃了一脸泥巴,歪歪斜斜地挣扎着扬起脑袋呼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