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拿恩对他还有那个心思,他也不会这么平常心和他闲聊了。
他也没有那么大的魅力,能让拿恩在自己已经和黑泽拜礼,还有了三个孩子的情况下依旧对自己有心思。
“好了,见过你就行了,黑泽回来了帮我和他说一声,我有伴侣了。”
“好。”
和拿恩分开之后,沈知南带着孩子回家,果果和糖糖睡着了,他把孩子放到屋里睡,又给苹苹弄了点水果切块,然后把他放客厅,自己就去地窖拿食物了。
早上的鸡汤还剩,可以中午喝,煮的粥也还有,沈知南就拿了两只野兔上来,准备弄干净,黑泽回来就可以烤了。
黑泽喜欢吃烤肉,所以平时和沈知南吃那些东西的时候也要考点肉的,这是他二十多年的口味了,是改不掉的,就像他对米饭的执着一样。
把野兔拿到院子里,沈知南觉得有些热,便回屋准备换件衣服。
苹苹在客厅里抓着一个线团滚,玩的津津有味。
沈知南笑着看了他一会,进房间换了条吊带兽皮上衣。
露出胳膊肩膀锁骨,空荡荡的款式,总算是凉爽了些。
出门沈知南不会穿这些,但是在家,他就会穿。
换好衣服,看到小推车里的两个小可爱睡的还很香甜,他轻手轻脚的出去。
院子里放了个装水的大木桶,这个水是专门用来洗食物煮饭的,上面盖上一张干净的兽皮。
沈知南掀开兽皮打了点水出来,放到一旁,又弯身将野兔提过去。
弯身的瞬间,吊带大开,木瓜晃荡,低头就白皙的一片。
这会没人,沈知南没觉得什么,就是觉得晃来晃去的有些碍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