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这是有点困难。可你们要想象,那么多钱都花了,还在乎这一笔吗?这一笔买的可是你岳父的自由。人生自由。”老检察官蛊惑我。
丁莹冲我点头。
“好吧。不过,请您给我点时间筹钱。”我说。
“一定要快。北坑检察院的材料一做好,北坑法院就会择日宣判的。还有,你还要准备另外一笔钱。”
“您说。”
“宣判那天我也会去北坑,要把相关的人都请上,让他们好吃好喝好玩。”
“好。”
好一个好吃好喝好玩。把一些小人的嘴脸高度概括了。
……
为了筹这一笔钱,丁莹特意回了一趟黄柏市。我这儿已经被老检察官榨干了。
丁莹来去四天,足见筹钱不易。三万,一个单工资家庭十年的收入。用十年的收入买两年的自由,我不知道值还是不值。
当然了,这原本不是一个问题。遇上这种事,没有什么值与不值的。
这跟值与不值没有关系。
是迫不得已。
是跟法律开了个玩笑,打了个擦边球。也许,老检察官们并没有违法。那副画也许就值2万元。受贿2万元的物品,判个两到三年的刑,也在法律规定范围内。
然后,在某一种情况下,可以判缓。判刑两年,缓期两年执行。这也是法律条文所允许的。
可是,你就得花这些钱。你不花钱,可以的就成了不可以的。这是人为的。你没有一点办法。否则,就没有权钱交易这个词,没有权钱交易这个说法了。
而且,你花了钱,你还得庆幸。你能花这个钱是你的能力。
我的出生地就有一句话:捧着猪头寻不到庙门。
这意思,谁看了,谁懂。
丁莹回到学院我便约了个时间把钱送去给了老检察官。这一回我没有带录音机。现场录音风险实在太大。万一露馅,老检察官翻脸,会导致前功尽弃。这就是丁莹不准我带录音机的原因。
越到这种时候人越谨慎。再说,有了前几次的录音,要威胁老检察官分量也够了。就好比你要药死一只耗子,一包老鼠药和两包老鼠药结果是一样的。
前前后后,竟然给了老检察官近七万元。
宣判的日子定了,10月12日。
日子一旦定了,很快它就来了。我们在电话里和丁莹的阿姨约定好10月11日在北坑汽车站会和。丁莹的母亲说好了来,临时却又改变了主意。还是有疙瘩吧。主要是怕喜悦的时刻带来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