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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驿站之后,李大娘和柳大人你一言我一语的就把事情说了一遍。

起因是有人发现西街卖猪肉的王屠夫没出摊,然后就发现他已经死了,是中毒死的。

王屠夫前一天晚上去过明玉楼,也就是青楼,最大的嫌疑人就是当晚和他在一起的莺莺姑娘,然后莺莺姑娘就被关了起来。

但是后来没几天,李大娘的儿子居然自己投案自首了,说他是因为爱慕莺莺姑娘,觉得王屠夫就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出于嫉妒,所以才杀人,如今投案自首是不愿意让莺莺姑娘因为他而受刑。

人证就是那天他在鸣玉楼不小心撞到了一个小丫鬟,物证就是他身上还没用完的半包砒霜。

这人都来自首了,衙门自然也不会再细审,只要供词没有什么漏洞就好,按了手印这案子就算结了。

可谁知道李大娘坚称自己儿子是冤枉的,连着好几天,日日鸣冤,也亏得柳大人是个好官,要换了旁人,估计得先给李大娘扣个扰乱治安的帽子打一顿,打死算完。

“我家成子平日里连只鸡都不敢杀,怎么会杀人呢!”

“可是他都自首了,你说他是冤枉的,那他为什么来自首啊?”

“那肯定是有人威胁他!”

“我们审过很多次了,没有威胁,就是他做的……”

“冤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