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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成名的明星身家丰厚、名利双收,可以调动更多的社会资源来为己所用。

即便有人拼着一口气,也要讨回一个公道,这种和大公司抱团的小作坊手握合同,大可祸水东引。

而事关自己的利益,造假的明星大可花高价雇佣成熟的公关团队,利用公司久经锻炼而出的成熟舆论引导体系,来操纵导向。

“糊咖碰瓷”、“恶意竞争”、“对家故意发黑料”等等理由百试不爽,不但能倒打一耙,还能借此卖惨固粉。

但这次,背后搅浑水的是star,事情就没那么容易结束了。

在谴责的浪潮喧嚣尘上时,更有人扒出当年就有人在网上爆料,说自己的歌被创作歌手拿去用了。

结果当时歌手的公司风向把控的好,那名被害人反倒被网曝了。

那人因此一蹶不振,最后想不开,跳楼自杀了。

这就是小人物的悲哀,即便是死亡,也只落得个轻飘飘的社会新闻版:x市xx区xx大楼,有一名23岁青年从17层高楼一跃而下,当场死亡。

短短一句话,概括了他仓促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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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引起了社会公众极大的愤慨,因为歌手此后照旧活动、照旧大笔大笔的钱赚入账,却连一分抚恤金,都没有给过那个痛失爱子的家庭。

至此,事件升华到价值观体系的层面上,成了文娱界的年度热点。人人闻之唾骂,也对这一次的受害者叶其蓁,抱有了极大的同情。

大家对前人的惋惜和遗憾,也不自觉移情,投射在叶其蓁身上。

刚开始叶其蓁的原经纪公司,还企图用合同制约他,买了营销号带节奏,说他想红想疯了,就是攀着高枝了,才故意这么抹黑公司。

老板甚至还叫嚣要告他,让他赔偿名誉损失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