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霁色研好墨,把毛笔搁好,道:“我让人去打听了一下,现在官府有一种短契。也就是说,我可以现在和你们父母签了你们的卖身契,然后再定一份放奴契。从现在开始,你们和棉花还有豆子一样,每个月领三百文钱。”
小菊和小苗显然都不大明白,愣愣地看着她。
“但我不会都给你们,只在我这里抵扣到你们的卖身钱,然后我就会把放奴契给你们。算起来的话,快的话一年多,慢的话两年,你们就自由了。”
小菊愣了半晌,然后喃喃道:“两年后……姐姐就不要我们了?”
“为什么一定要当我家的奴才啊”,胡霁色有些无奈,“恢复自由身之后,你们依然可以在我家做事。到时候攒的钱都是你们自己的,攥着钱,干什么不行?再也不用担心别人发卖了你们,难道不好吗?”
小菊和豆子对视了一眼,然后双双低下了头。
胡霁色也知道她们一时半会儿可能想不通。
但她已经打定了主意,提笔开始填契子:“姓什么?”
“姓朱。”小菊小声道。
“四两银子可以吗?”胡霁色问。
小菊磕磕巴巴地道:“这,这个得和我们爹娘谈。”
“和他们谈就不谈了”,胡霁色抬起头看着她,“我问你们,你们觉得四两银子可以吗?”
四两银子的价钱不算低了,虽说也有这个年纪的丫鬟卖到五两的。
胡霁色不是不愿意给钱,而是这些钱将来都是要这两个小姑娘自己还的。
这倒还是其次,她想看看这两个姑娘能不能为自己出头。
明知道自己要被卖了,也知道胡霁色这里待遇好,若是被卖到别的地方去还不知道怎么样呢。
那么,敢不敢为自己争取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