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看看鹦鹉的模样,的确是油光水滑,身子也膨胀了不少,看来吃的挺不错。
眼神很灵动,毛色很艳丽,在精神方面应该也没有受到什么磋磨,奥斯维得松了一口气。
正想看看贵族手中的首饰,她就把头扭了过来,一眼就看到了从未见过的秦易,愣了一下,随即有些惊喜的说到:
“这就是你的爱人吧,好可爱啊!对了,刚刚买了一个小挂件应该很适合他,就算是给小可爱当见面礼吧!”
贵族说着就让侍卫递上了一个袋子,不容拒绝的塞到秦易手里。
作为一个不善言辞的孩子,秦易笑得有些勉强,不知所措的看着奥斯维得。
奥斯维得摸了摸他的头发,“乖,那就收下吧,谢谢了。”最后一句是对贵族说的。
贵族摆摆手,“小事儿,诺尔太合我心意了,诺尔就是我给他起的新名字,我想了好久才想到的。
对了,赶紧帮我看看要挑哪一条好?还是都买了?”
奥斯维得想了想说,“他应该喜欢亮的,我觉得这个就挺不错,够亮。”
奥斯维得指的是一个黄金上镶嵌了乱七八糟的七彩宝石的项链。
贵族嫌弃的看了项链一眼,拿手点了点鹦鹉的头,“真想不到你的品位居然这么差,算了算了,喜欢的话就买下来吧。”
诺尔:要不是为了掩盖身份在外面不能说话,我早就把这个无良巫师的天灵盖给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