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下我终于反应过来了,嗐,原来是从前一次我带着宝宝出门散步,路过一家烘焙店,他吵着要吃橱窗展示的大蛋糕。他那时候才多大,怎么能吃奶油?我就告诉他,那个蛋糕是过生日的时候才可以吃的,等他过生日我就买给他,平常吃太多蛋糕的小孩会被大老虎吃掉的,因为浑身上下都是蛋糕味,吃小孩的全都过来了。
当时可把宝宝吓得不轻,我以为他会记得得少吃甜的事,没想到他记是记住了,可没想到一直记着的是生日有蛋糕这件事。
能怎么办,答应了孩子总不能反悔吧,我可是个讲诚信的好家长。
我张开双臂,把宝宝揽进怀里。
“宝贝,蛋糕当然有!不过不是现在吃,你还没吃早饭呢!我们今天要和……呃另一个人一块儿出去玩,到时候让他买蛋糕给你吃好不好?”
宝宝这才重新展露笑容:“嗯!吃糕糕!”
几年后回想起这一天,我总是想,如果当时我愿意为了满足宝宝的小愿望立刻下楼,找一家早起营业卖早点的烘焙店,给他买一个哪怕样式极其简单的生日蛋糕,为他唱歌,教他许愿,或许上天就会保佑他平安健康,让小人统统远离他。
我拖他仔细刷了牙,慢腾腾给他喂了蛋羹,结果一看表,这都快赶不上车了,只好让他自个儿先玩,匆匆忙忙扒空了面后才替孩子穿戴整齐,在三确认孩子不会着凉,也不至于因为玩乐出汗。而我从衣柜里翻了件连帽卫衣随意一套,穿上牛仔裤,踩上马丁靴,顺手从椅背上抓了件运动外套,站在洗手间镜子前随便照了两眼,就抱着看上去又圆了几分的小猪仔出了门。
哎,我当时要是知道,浴室里这面前几任租户留下的年代久远总是雾气蒙蒙跟开了美颜滤镜似的镜子,以后再也照不到了,那我肯定得多臭美个三分钟再走。
我带宝宝搭上了前往诺尔恰小镇的车,从华人区到小镇需要四十分钟的车程,等我和孩子下了车,已经接近约定时间了。
我挑了一家就近的咖啡馆和靠窗的位置坐下,给宝宝点了两块华夫饼解馋,然后掏出手机给秦塬发了个位置,并告诉他我们已经在等他了,让他快点过来。
秦塬很快回复了,说他正在从市中心赶来的路上。
我紧盯着信息上的一个个小黑字,顿时紧张焦虑,心中五味杂陈。
我就要同秦塬见面了。
从我离开北京至今已近三年,这三年来我们偶有几次联系,也都是通过冷冰冰的文字,感受不到对方丝毫气息。
三年的时间足够改变一个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