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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至味:“我从不知道自己竟然也可以这么爱你,如果你还觉得自己回的了头,带我走,如果回不了,我跟你走。”

第1章 穿越种马文

丁至味有个发小,相识的时候才八岁,两个人坐河边认识的。他们所住的环境十分恶劣,基本上是打架聚集地。这儿的小孩不读书,谁的拳头大,谁就是老大。

怎么认识觉民的?

丁至味脱下裤子往河里撒尿,笑了笑:“我们扔石子认识的。”

对,有一天他心情不好,被老爹劈头盖脸骂了一顿后他就双手插裤兜要离家出走。

路过一条河,这条河在这流了几百年他不知道,但他这是第一次过来这里。

听说这条河被一个男孩占领了地盘。别的人想来都得被打一顿丢出去。

他不信邪,他打架在这附近也算是牛的,怎么?他难得伤心一下还不准在这缅怀一下过去了?对方要是不识相大不了打一架!谁服谁!

丁至味跟觉民就是在这里认识的,他心情不好对着奔腾的河流大喊大叫,被闻声赶来的觉民一脚踹到水里。二人厮打一番发现丁至味略占上风,无论是技巧还是力气都更胜一筹。

最后丁至味赢了,觉民跟他成了拜把子的兄弟。

觉民跟他认识了一个姑娘,那姑娘对丁至味不怎么感兴趣,反而对时常阴郁的觉民笑脸相迎。

丁至味无奈,那又怎么办?看脸的时代他伤不起。看看自己这张平淡无奇的脸,要是能有一张绝色无双俊逸非凡的脸,他做梦都要笑死了。

正巧他翻到一本种马文小说,捧着手机哈哈哈笑个不停被主角那更加风流倜傥的容貌描写吸引的时候,边上坐着的觉民白了他一眼:“你怎么了?笑得那么夸张?”

“看小说呢。你说说我要是有主角那么帅,能找不着女朋友吗?”丁至味边翻页边吐槽:“我爹那个人你不是不知道,想抱孙子的不行,我都二十好几了,连个女孩儿的手都没有牵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