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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离附近超市并不远,种类齐全,应有尽有,季棠推着购物车蹿在人群里有些不自在,头习惯性低着,乖巧跟在黎昼身后,没过多久购物车里便有不少蔬菜肉类。

“棠棠最喜欢吃什么?”黎昼将一盒番茄扔在购物车里,状似无意问。

季棠咋然被点名,注意到他喊“棠棠”,有些不自在,可又一想主角受对谁温柔可亲是正常的,扯了抹笑应道:“喜欢吃鱼。”

“那就买鱼。”黎昼想起早晨搂着小孩儿都没几两肉,也不知道季家人怎么养的孩子。

得给小孩儿补补。

免得半年后分开,小孩儿伤心难过得褪掉一层皮,那得多可怜。

季棠微怔:“?”

“还有呢?”黎昼买鱼。

“……没了。”季棠见状,卡在喉咙里的“酸奶冰激凌薯片”全碎了,他不是个喜欢麻烦别人的人,这次逼不得已已经很麻烦黎昼了,不想黎昼再在别的地方麻烦黎昼。

黎昼买完鱼,继续买别的东西时,见小孩儿路过酸奶区就瞅两眼,他掀起一边眉觉得好笑,一问季棠要不要,季棠又忙摇头匆匆朝前面走。

一圈超市逛下来,但凡是季棠多看两眼依依不舍的,黎昼一律都买了,塞满了购物车,结完账就给了超市地址让直接配送到家。

晚上做饭时,季棠在厨房笨拙的摔烂了第四个盘子划伤手指后,黎昼给他处理了下伤口让人去客厅看电视。

作为金丝雀,季棠觉得失败得要死,在客厅里徘徊了好半晌,又偷偷看厨房里忙碌的黎昼,觉得金丝雀事业在夭折的边缘。

——讨金主开心。

于是,吃饭时,季棠吞咽着可口的饭菜问:“黎先生,那你喜欢什么?”

黎昼对于“黎先生”这个充满距离感的称呼有些不舒服,笑着给他夹了菜,“喜欢拍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