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软愉悦的触感,刺激着每一个不断呼吸的毛孔。
单纯的接触并不能让傅朝思满足,他横冲直撞地拼命索取,试探性的将舌尖探入对方。接触上对方柔软湿热的一刹那,傅朝思炸了,肾上腺素极速分泌令人癫狂。
这种无法形容的愉悦感,沿着舌尖传向全身的每一个角落,在小腹下的那个位置尤为深刻。
除了上次喝多时,蜻蜓点水的一吻,这是傅朝思真正意义上的接吻。根本毫无技巧可言,可狂躁的内心根本容不得他思考那些。
随着吻的深入,彼此的身体又凑近了些,傅朝思两只手不知何时已经搂上对方的腰。叶暮想的腰他之前是摸过的,极为精瘦,但并不柔弱。
叶暮想也一改往日的沉稳,手腕搭在他的肩头,指尖抠着后肩的皮肤。偏过头咬着他的唇,唇舌疯狂交缠在一起。
他以前从没觉得啤酒有多好喝,但此时口腔中传来的淡淡啤酒味,却意外甘甜。
这种令人发狂又柔软的触感,惹得傅朝思全身上下全是火,不自觉地将手深入叶暮想的衣衫之中。
叶暮想的皮肤光滑至极。这种极致的感觉,比他曾经看过的任何一部限制级影片带来的冲击都要爽。
当傅朝思彻底清醒过来时,已经是第二天早上。
他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昨天的事还历历在目。叶暮想兴许是醉了,但他知道,自己没有。
傅朝思不清楚昨晚的一切都是怎么发生的,那个时间段他的大脑一片空白,内心有个声音告诉他,他想
这么做。
回忆起来,傅朝思甚至不清楚彼此到底亲了多久。直到现在他嘴唇还是肿的,他下意识伸手碰了碰下了唇,有点疼,破了,是昨晚吻得最激烈的时候叶暮想晈的。
还是那么爱咬人。
傅朝思到现在还记得叶暮想昨晚看他的眼神,带着勾人的欲望,他根本招架不住。叶暮想的嘴唇又薄又软,舌尖又暖又滑。他只要一想起来,身体本能的就会起生理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