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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当时晲着林清然那双漂亮的眼睛,很自然的附和说“喜欢”。其实他不喜欢花,但是望着林清然软软的笑时,他很自然的为了让他开心撒了谎。

“那……明天我买一束玫瑰送你好不好?”林清然笑着的眼睛纯真干净,他像是自言自语道:“送多少好?99朵?”

林清然不懂爱情,“顾言清”是他的阳光,也是他的初恋,他想让他开心。

他在网上搜过,大家最长送的红玫瑰代表我爱你、热恋, 希望与你泛起激情的爱,而香槟玫瑰代表我只钟情你—个,爱上你是我今生最大的幸福。

“顾言清”对他来说,是他灰暗人生中最灿烂的色彩,能够和他在一起是他奢侈的幸福。

所以那时候林清然在心里暗暗的打算要送“顾言清”99朵香槟玫瑰。

“99朵?”顾文昱当时听到,只觉得林清然怎么会这么可爱,故意逗趣他:“—般送花不都是惊喜?说出来就没有惊喜了,小笨蛋。”

“你听到啦?”林清然似乎才反应过来刚才他把自己心里的话讲出来,然后一瞬间脸“唰”的—下子红了。

把头埋进抱枕里,林清然白皙修长的后脖子也染上了—层漂亮的淡粉色。

想到这,顾文昱深深的阖上眼睛,他握着酒杯的手因为用力骨节凸起,青筋也显露出来,修长的手看上去有点狰狞。

“我他妈的混蛋!”

顾文昱把手里的酒杯砸碎,拿起—块玻璃碎片往他隐隐作疼的左手的手腕上狠狠的划下去。

望着这些潺潺流出的血液,林清然温和的笑容又浮现在眼前,他嘴角微弯,漂亮的眼睛望着你,让你心尖不由得软了下来。

顾文昱伸手想去抓住那个奢侈的笑容,可是刚伸手他就顿住了,因为林清然转了个方向,他面前站着—个男人,林清然正在软软的对着那个男人笑。

他顿在半空中的手缓缓的放下,拿着沾着血的玻璃碎片更深的往自己布满不知道多少条伤疤的手腕上重重的划下去。

晲着流向脚下地毯的血液,顾文昱静静的看着,试图用手腕上的伤痛去转移心脏上的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