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
忽然的,她神色一惊,接着露出一丝笑意,悄悄将身子躲藏在密集的杂林里,想等陆英追远去了,她悄悄折身返回车里去驾驶车子逃之夭夭。
现在,她隐隐约约猜测到陆英的目的不是为了整她,而是严家的割肾窝点,这太可怕了啊。
该死,手机怎么放在车里了?
她一摸裤兜,气的面色一抽,要是手机带在身上,现在都可以给严家发消息了。
只是她错了,在她下车那一刻,陆英就仔仔细细打量了她浑身,见她仅有的两个休闲裤裤兜扁下去的,知道,她没有带手机了。
如果她带手机,陆英出手就是一招银针给她吃。
莎莎!
轻微的脚步声传进耳里,方晴的一根根神经都紧绷起来,甚至呼吸都屏住了,她知道是那家伙追来了。
发现不了我,发现不了我!
方晴在心里不断安慰着自己,其实害怕的要命了。这个时候,她宁可陆英的目标是她自己,而不是严家的割肾窝点。
目标是她,大不了一直成为陆英的女人,天天伺候他睡得了,但目标是严家的割肾窝点,那么,这家伙在她看来肯定是针对严家的,她这个割肾的凶手一旦被抓住了,这辈子得完蛋啊!
两者相比,选择前面那是最好的,至少她依旧活得逍遥自在啊!
“出来吧,你身上的百花香和双手上染着的罪恶已经出卖你了。”陆英站在杂林边上,淡淡笑了,想和他捉迷藏,哼,也不看看他的嗅觉是多么的可怕。
唰!
方晴蹿出另外一边的杂草,跑了。她的心里很震惊,这家伙怎么知道自己躲在这里?这次,自己拼命往树林深处跑,这样安全了吧?
莎莎!
踩着枯枝残叶跑了一小段路程,方晴面色一抽,露出疼痛的表情,大树林下还有低矮的杂林和棘刺,她被刮伤了手臂,血丝慢慢溢出。
细皮嫩肉的她受到这种伤,疼的快受不了了,但她发现后面没有追来的脚步声,觉得,只要能逃掉,受再多的伤都值得了。
唰!
前面的杂林处,一道身影蹿了出来,站着,嘿嘿一笑,“我在这里呢!”
“啊!”
方晴惊慌失色的大叫着,猛地顿下脚步,转身,朝着另外一边跑。很快的,她香汗淋漓了,感觉双腿发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