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玉咂咂嘴,从脖子上把玉坠拿了出来,小心地放在手里说:“你真的是温玉,是我的未婚夫!”
“我一个弃儿去哪儿来的未婚妻,你就不要在这里胡说八道了!”
温谦玉根本不相信她她说的任何一个字,毕竟,他从有记忆起就一个人在街上流浪。
每天拖着幼小瘦弱的身体徘徊在大街小巷,穿梭在乞丐中间,每天不停的为一口吃的奔波。
有的乞丐会看他年纪小,给他一口吃的,有的乞丐则会看他好欺负,抢走他的口粮。
还有的乞丐会把他暴打一顿,然后带着半死不活的他来到街边,去哭诉自己有多么的惨。
讨来的银子,那怕是一个铜板都没有他的份,最多不过给他一点吃食,然后把他扔在破庙里,让他自生自灭。
可每一次,他都活下来了,而且越来越健康,本以为只要他换个地方乞讨,就不会再遇见这样的事。
可是,他真的是低估了人性的黑暗,就像云锦瑟曾经对他说:这个世界,人心才是最可怕的。
自从那些乞丐知道他的恢复能力后,就开始对他无底线的利用。
每天不断地被打,不断地恢复,他就像一个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宝箱一样。
终于有一天,他忍不住了……
入夜,他们把被打的头破血流的自己扔在一边,四五个人围在一起吃着肉,喝着酒。
“这个小子,还真的是个摇钱树呢!”
“你们说,他为什么恢复得那么快,别不是个……”
“妖怪?”
“哎呀,你这么一说怎么这么慎人呢!”
“要不然,咱们……”
所有人都看向最后说话的这个人,每个人的脸上都露出了非常疯狂的神色。
温谦玉躺在地上,侧头看着他们,从人瞬间变成了鬼,举起刀一步步走向自己。
“小子,你可不要怪我们,我们是真的很好奇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