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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五十來字的歌词,被克里德唱得风‘骚’无比,起码凹了五十多个不同的造型,俨然把雷耀熠的病房当成了他的万人弹唱会现场。

男人与其说是在唱歌,不如说是在嚎歌,那调子都不知道飘哪儿去了…

“友谊万……”

“啊啊啊,大侠饶命,大侠饶命,我受不了了,求你别唱啦,别人唱歌要钱,您唱歌那是要命呐…”

叶可可捂住耳朵,‘露’出痛苦的表情,朝着正唱得忘情的克里德连连求饶。

不是叶可可夸张,实在是克里德的歌声真的真的太难听了,难听的程度一点也不亚于指甲盖刮破黑板的声音,你说这声音是不是要人命?

“可可小美人儿,这就是你的不对了,虽然你是演员,但也不能这么浮夸,在音乐上面我还是颇有一定造诣的。”

虽然大家反响平平,不过克里德对自己的歌声还是‘挺’自信的。

“你把一首苏格兰小民调唱得这么面目全非,你考虑过苏格兰人民的感受么,它的创作人罗伯特彭斯要是知道自己的作品被这样玷污,肯定会从坟墓里爬出來找你索命的…”

区别于叶可可的暴躁抓狂,雷耀熠反应淡淡的,用四两拨千斤的态度对克里德的歌声进行了相当残酷的点评。

这点评对克里德的伤害,却跟生化武器似的,一下子让男人颓了。

“有……有这么难听么?”

男人低着头,对着手指头,弱弱的朝众人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