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承希并没有在镇上呆多久,只是呆了三天,就走了。
除了早晨是来买包子吃之外,其他时间都在蹭饭。
来的第二天,蹭了午饭,当初没想到她也会来吃,是以,就简单的做了一个炒肉罢了。
其他的都是素菜。
但是她倒好,一直吃得津津有味的。
由于对她很满意,后来几天,陆氏可是使出了浑身解数,只想着招待好她。
临走前,刘承希摘下了手腕的一个手镯,给了许阳,道:“给你的,算是饭钱。”
银手镯是纯银的,虽然很细,但也知道价值不菲,少说也要十两银子。
是以,许阳不敢拿这么贵重的东西。
几顿饭钱而已,能有多贵,无非就是多加了一双筷子罢了,拿了人家的十两银子,那是明显的贪便宜。
她忙拒绝道:“不行,我不能要。”
“这个东西,我有很多。”刘承希不赞同道:“这是我第二次送给别人这个,你是我的朋友,我才送的。”
许阳看到这上面,刻有一个字。
希。
刘承希的希。
应该是专属于她的。
“我祖父是经商的,家里很有钱,我是家里掌上明珠,所以不缺钱用,做手镯的时候,就多做了几个,我自己也戴不过来,我只有送给好朋友的。”刘承希解释道。
这是见面礼。
对于许阳来说,可能会比较贵。
但是对于刘承希来说,还真的是不贵。
这也许是她拿出相对便宜的礼物了。
许阳叹气,道:“好,那我谢过你了,我没有别的送给你,我就送给你一个簪子吧,上面也刻有我的名字。”
说完,她从头顶上摘了一个簪子下来。
虽说是银簪子,可在顶头上,是金子。
金子做成了一朵小花的模样。
比不上她给的银簪子,但是也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