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说,她真的记得我们说过的每一句话?
以虞待不虞,知胜之道也。是吧?
是个屁。
☆、第三十一章
晚饭安排在s的餐厅。潘德小姐盛情邀请我品尝他们的咖喱肉汤,我当然懂得这个暗示,没有提议换地方。
再说又能换去哪儿呢,难道换了别处去,今夜我们就不用过招了?
俱乐部内有着装要求,但也是分区域的。今晚去的这个餐厅,要求低到了“请别穿无领t恤和拖鞋”的程度,我们是女士,规矩更松一些。
为免她尴尬,我没穿半身裙。我在公司总那么穿,后摆没有开衩的半身裙让我步速减缓,多少能给同事减轻些压力。但另一方面,我又想给她施加点压力——可她既不是需要照顾的同事,也不是拼命压低我薪酬的hr,我能怎么样呢?
想到自己的屡屡败绩,我有点泄气,权当晚上单纯是吃饭去了,穿上双乐福鞋就走人。
潘德小姐的身段藏进亚麻衬衫里,穿了条水洗的牛仔裤,裁剪很像五十年代的701。我眼前一亮,说:“你绝对是这条街上穿牛仔裤最好看的人。”
说这话时我心如止水,我是打定主意不被她的美貌所惑了。任她风情如何我也雷打不动,只是听见潘德小姐说:“谢谢你,fudge女孩。我喜欢你的衬衫。”
她是说我穿得像《fudge》杂志上的模特。是有那么点像,我当作是夸赞跟她道了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