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把头搁在我肩膀上痛哭起来,这情景与初吻那夜一模一样,美好而不真实。
那夜,不知道灌下了多少酒的宁把我当作了橡木桶,双手从背后紧紧环绕在我胸前,用力吸吮着我瘦硬的肩膀,可能因为一滴酒也没吸到,哭得稀里哗啦。我脖子因为落枕疼得厉害,像铁皮人那样用尽全力缓缓扭过头去张口欲言,她的唇和舌头却一股脑儿地塞过来。愣了很久我才明白,这世界上绝大多数的酗酒者缺少的不是酒精,而是爱情。
当泪水和其他分泌物从脖子蔓延到腰眼时,我忍不住问她为什么哭得这么凶,她说因为喝醉了头疼,我又问她为什么要喝得这么猛,她说哭得太狠要补水。这答案让我头疼,索性带她去了一个真正有酒桶的地方。
第二天在离家十几公里外的派出所里醒来后,我们傻笑着接受了警察叔叔的再教育,他说如果当时是冬天,我们俩一定会五脏成冰冻死街头。我们痛不欲生地拼命点着头,痛心疾首地表示一定痛改前非。走出局子时正午的阳光大好,索性牵着手摇摇晃晃走了下去。
那幸福的感觉只持续到沃尔夫突然出现的那天。
她的目光被深深吸引过去,我毫无理由阻拦。沃尔夫虽然岁数比我大一半,但高大帅气,更重要的是除了舌头,其他所有身体部件都与我们的色彩不同。
此后发生的事情反复在我脑海里翻滚,却始终纷乱复杂,缺少回忆必需的细节。人生需要细节。没有风油精、咸湿汗水和冰啤酒的夏天就只是段平庸的时间,是蚊香、冰棒和人字拖让欢愉的季节复活。当然细节太多也是场灾难,自作主张贮藏大量垃圾信息的“脑兄”、马赛克般随机拼贴的阅读习惯、在故事主线程之外无休无止拉扯的小说,都是以堆叠信息碎片吞噬生命力量的可怕之物。
那个下午书店里难得阳光清亮,外国人沃尔夫掐着一本旧外文杂志说着蹩脚的中文打听“药王庙”的方位,我茫然不知,而她仔细看了杂志上的照片才知道那地方的正确名称是“阎王庙”,在距此地一千公里之外一个北方小县城下辖的镇子里。有些外国人放着皇宫城墙不拍,偏要深入到穷乡僻壤去寻找“真正的东方”,他们的镜头因为记录陌生而凸显真实,因为敢言无忌而更能震撼人心,沃尔夫显然是其中之一。她问沃尔夫为什么会把目的地定在如此偏远的地方,外国人没说话,只向旁边一闪,我们这才看到在高大身影的护佑下,一个瘦弱的白人小男孩正瞪大一双血红的眼睛用力打量着四周。
他是沃尔夫的小儿子,名叫ianuel,宁说用中文该叫他“以马内利”,我坚持按肤色叫他“小白”。在文字这件事情上,她这种顽固老编辑有时候比我这个书贩子中毒还深。
沃尔夫摘下了小白的棒球帽,我和宁同时倒抽一口凉气——这是个怎样的脑袋瓜啊!稀疏的金发被纵横交错的疤痕侵占得无处生根,很像漫画《救世主》中超期服役一千三百年的机器“信使304号”的废铁头。小白在一年前被查出得了古怪的脑部肿瘤,沃尔夫尝试了所有的治疗方案,得到的结论却是根治无望。肿瘤生长迅速,通过及时手术不断切除可以延缓病情,但高频率的手术和可能出现的并发症会让小白痛苦不堪,在周而复始的折磨中走向生命的尽头。经历了几个月地狱般的拉锯战,沃尔夫决定放弃手术。仅依靠药物维持,专家认为即使做最乐观的推测,小白最多只余一年的生命,并且肿瘤会在几个月内侵蚀他的视神经造成失明。
沃尔夫做出了一个艰难而伟大的决定,在这最后的几个月里,要带着这个对远方无限好奇的地理迷儿子周游整个世界。这里是他们的第十七站,既不是起点也远非终点,小白想看的不是挂着“文化遗产”的历史余孽和壮丽的虚假景观,他喜欢一切古怪好玩的东西,比如“阎王庙”里那个做出匪夷所思手势的泥塑神像。
在我对这个故事的真实性表示怀疑的时候(这样说来,小白那血红色眼睛后面隐藏的也许不是肿瘤而是吸血鬼家族的疯狂基因呢),沃尔夫对宁说了一段话,声音很清晰,语速很缓慢,但我听不懂。“啊,你这个巴别塔内的囚徒!”她居然马上下定决心,打点行装,决定亲自带他们去寻找那个偏远小镇。我惊讶无比,就凭这个听上去很蹩脚的悲惨亲子故事,她就能放下眼前稳定的生活和……我?她没有理会我的问题,只是给我翻译了一遍沃尔夫的话:“我是个孤独的人,从来不需要伴侣,但孤独不能带给我的孩子一个母亲,我感到罪孽深重。”这种从随便哪本蹩脚诗集里摘出的句子就能让她决定进入一个陌生异国孩子的生活?一个做饭比林阿姨更具有突破性、喝酒永远不知道种类和节制、走路经常左脚绊到右脚、买不到心仪的洗发水就一直忍受油腻、为了组稿永远凌晨睡午后起的女人,能够突然变身成合格的母亲?
我不明白是什么东西促使她义无反顾地决定改变余生的路向,并且不需要征求我的意见。我傻傻地送这一行三人上火车的时候问她是否确定自己不是主动被外国人贩子拐跑了,她说让我等等,等到春暖花开的时候我也许就会明白,她也许就会回来。接下来的几年,倒春寒特别严重,迎春花什么的根本没有露脸的机会,我借此麻木自己的神经,相信她没有食言。
她走后我守在电脑旁不停地刷新她最喜欢的lbs网站calvo的页面,她应该是用手机在不停地更新消息。他们顺利找到了那个“阎王庙”,我从照片上终于看清楚那个泥塑神像的古怪手势:手心向内,中指和食指伸出叉开,呈v字形。“瘟鸡百科”网站上说这种反v字手势源于英法百年战争中的阿金库尔战役,那一战英国的五千长弓手完胜法国三万余精兵。法国人战前轻视弓箭威力,放言要尽斩英国弓箭手的中指和食指,令其再无法操弓,英国人以少胜多之后便伸直二指,掌心向内,向法国俘虏展示其索命的二指仍然完好,后来竟被民间用作侮辱对方的手势。想象力超群的网友将神像与这个遥远的传说拉扯在一起,搜肠掠肚地寻找着一场欧洲战役与一座山村小庙之间的神秘联系。
我没有参加讨论。看来《地府遗事》这本有趣的小书影响有限。书中明明有篇男主角身残志坚,剖腹截肠为民申冤,死后终成地府高官的故事。开篇即写明此君“幼孤残,前臂状若鸡足,屈不能直”。后来地下的小鬼见了顶头上司这“鸡足”,以为是下达命令的手势,忙不迭地学着样子高擎两股叉把罪人投入油锅。钢叉和弓箭均属冷兵器,又都在明人谢肇淛的《五杂俎》中名列十八般武艺之列,这也许就是东西方两段传说的唯一交集。那塑像八成是依据这条记录塑造出来。《地府遗事》虽然看上去只是野史秘闻,但身为一殿阎王,总需要网罗点信众,忍不住抛出点密档在阳间流传也可以理解。
这些考证其实没什么意义,小白想看的只是一个摆出可爱v字手势的神秘东方塑像而已。
接下来她的旅行记录越来越简单:“我在猪笼”“我在九棺”“我在竹林”。经过了短暂的停顿后跨越了边境:“北山镇”“奇风镇”“马孔多”。刚开始我不能理解她为什么专挑不怎么适宜人类居住的地方探访,后来渐渐明白,正因为生人罕至,这些地方尚未被人类妄图同化一切的行动污染。肿瘤对小白所做的事就像人类对待整个自然界的方式,用疯狂的复制侵占资源,把自己和宿主共同推向末日。小白在自己的末日来临之前,希望看到的不是人定胜天的奇景,而是倔强保持固有独特风貌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