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光是这样把钱送回去,还是洗不清你姐姐的冤屈。”

“怎么会?”她不解。

魏冉给她分析。

“这襁褓是谁的?”

“我姐给囡囡做的,被黄菊花给抢走了。她之所以抢这个襁褓,就是因为里面藏着她偷的钱。”

“可别人不知道钱是她偷的。只知道钱被藏在襁褓里,也可以说是你姐偷的。黄菊花可以辩解她不知情,再不然她也就是个同伙,你姐的嫌疑仍然不能洗清。”

“那怎么办?”

“这钱不能拿去供销社,得送去派出所。请派出所的同志到黄村去调查,我们是从黄菊花的屋里拿到这襁褓和钱的,当时很多村民都看到。黄菊花为此还诬赖我们偷钱,他们都可以作证。我看黄菊花在村子里的风评不大好,正好可以让派出所的人了解一下情况。再结合供销社那些人的说辞,弄清当天发生的事,理顺前因后果。如此一来他们必然能明白,黄菊花才是真正的小偷,你姐罗芙蓉是被冤枉的。”

他说得有理。

她是罗芙蓉的妹妹,她说的话别人一定会觉得是在包庇自己的姐姐。所以不能由她来给姐姐正名,得让更有权威,也更客观的第三方来,也就是派出所。

黄菊花再狡猾再无耻,她也只是个农村妇女,面对代表着国家法律的派出所,且看她还敢不敢信口雌黄,诬陷好人。

只是又得麻烦他,跟她一起去派出所报案,作证。

“不麻烦,帮助群众是我们人民子弟兵应该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