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吟了片刻,谢行俭抽出一张润墨性强的宣纸,冥思了一会后,他拿起笔洋洋洒洒的写出一篇雪中赏梅的文章。
谢行俭作诗欠缺灵气,可经他写出的文章,读起来波澜老成,笔力独扛。
只见他下笔酣畅,转眼功夫,一篇五百字的短小精悍的冬雪赏梅文章跃然纸上。
谢行俭文思泉涌,一时写的忘我,竟没发现魏席坤不知何时站在他的身后。
魏席坤见谢行俭写完,不由得竖起大拇指,“我认识的读书人中,看来看去,还是属小叔的字写的最好!虽不能夸张的与颜筋柳骨并排作比较,可我倒觉得,小叔的字自成一派,横斜竖撇间鸾飘凤泊,毫无拘束感,真真是一手好字。”
谢行俭笑笑,他觉得光送梅花香显得俗气,便想着手写一篇应景的文章,也算是自个的心意,正好可以拿来衬托梅花香。
送人写规规矩矩的正楷体当然不妥,显得毫无新意,所以这回他用的是行草,笔画之间飘逸潇洒,给人的既视感很强。
“今日又不用去国子监,你怎么也起的这么早?”谢行俭笑问。
魏席坤将谢行俭晾干的文章拿过来细细品味,听谢行俭问话,他应道,“习惯起早,到了时辰就睡不着,刚好看小叔房里有动静,便过来瞧瞧。”
诶,又是一个早起的生物钟。
写完文章后,谢行俭特意小心翼翼的装裱了一番,鎏金的卷轴给单一的黑字白纸增色不少,可惜谢行俭还未有表字,没有雕刻专用的印章,否则落款处盖上红字印戳,那就更完美了。
谢行俭忙完这一切的同时,魏席时也醒了过来,厨房里王多麦的粥熬的浓稠,三人就着从雁平带来的咸菜,吃了几碗粥下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