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陆真的很瘦,但手臂和小腿都有点软肉,用手捏着都能陷进去一点点,方霍忍不住用手按按,再捏了一捏。
完成后,他挑起一边唇角,端详自己的作品。
红丝的丝线绕在他莹白的脚腕上,缀着一颗小小圆圆的翡翠,在月光下是妖异的美,但又像个镣铐,牢牢拴住了他。
方霍看了好一会儿,最后虔诚的在他脚背上落下一吻。
虽然秋陆大概率一早醒来就会把脚腕上这样傻逼的装饰给撸掉并同时附赠他一顿暴揍,但他还是趁着夜色,做出这样幼稚而又令人无法理解的行为。
他说,不知道在回应什么,“你别想,陆哥。”
床上的人轻轻的哼了一下,像是听到了。被细线缠住的脚腕似乎感受到痒意,使得五只粉色圆润的脚趾头微微的蜷缩起来。
他盯着那一截白的发润的皮肉,像无数个趁着秋陆熟睡的夜晚一样,欲望来的很凶猛。
十几岁的男孩子总容易随时随地的发情,但方霍比他们更高级一点,因为他和他的意淫对象每一晚都睡在一间房里,甚至偶尔还能睡在一张床上,这一点让他过早的学会在白天克制,但当夜晚来临时,白天累积起来的戾气瞬间点燃了它们。
他想起今天那个男人对他说,就这几个月,等你十八岁生日一过,签完转让手续,你可以选择不再姓方。
那人当时打量方霍,略带欣赏的说,你看起来比方裕像样,听你们校长说,你是全市第一?好孩子。
没有一个人能想象到这样的好孩子会在晚上对着自己的哥哥的脸将手伸到裤子里,方霍觉得,大概欲望和愤怒互有那么一点催生关系,他承认他是有点怕了,怕自己所有的东西都要没有了,所以才在秋陆仅仅只是在醉酒后的睡梦中说出一句“不跟你走”时,就产生一些疯狂的想法,最好能通过某种方式宣泄、留住唯一一个他认为永远属于自己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