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啊好啊,又能吃了。”兴冲冲说了一句。
今上摇头笑叹,到底孩子气,就知道吃呐。
南蛮之地,敐州境内。
仗打了两个月,南蛮乱党已经被打的节节退败,一片溃败,胜利指日可待。
说起来,这还是阮芳庭第一次亲临前线指挥作战。
说不怕,也未必。到底是刀枪无眼,兵荒马乱的。
可心里也有股劲,建功立业,那个男儿不想呢?
想当初父皇,也曾经出征西北,将来犯的北夷蛮子打了个落花流水,名震关外。只可惜,能臣良将向来是皇帝的大忌讳,这一仗固然功成名就,却也让先皇落下了心病。
把细长柄的银勺往手心里一握,他敛下眼皮。
自己这次。。。。。。是不是也会在父皇心里落病呢?
未尝可知。
肩膀上还一阵阵的抽痛,是箭伤。伤不大,但中箭时也着实吓了他一跳。真真实实的刀枪无眼,就近在咫尺,一下就感觉到危险和死亡离自己这么近。
他不怕,只是激励自己,拿命去换的东西,势在必得。否则,就对不起自己的付出。
银勺在白瓷描金碗里搅了一圈,那浸在稠稠汁水里的玛瑙红玉珠滴溜溜随着银勺绕了一圈,模样煞是好看。
这白瓷碗也不知道县官是哪里弄来的,这一阵他时常亲自出征,快两个月没见着这些精巧细致的东西了。
银勺,瓷碗,樱桃。精致异常,是那没用太子的调调。
那窝囊废倒是惦记着他,大老远的还寻思着弄这些讨好献媚。